
反訴之詞。 宋 陳亮 《與周立義參政書》:“ 衡 見知 臨安 之 於潛 ,百姓未嘗有翻詞至府,一境之内,風化肅然。”
"翻詞"是現代漢語中具有多重語義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圍繞"翻"的動作形态與"詞"的語言單位展開。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體系,該詞主要包含以下三個義項:
語言轉換行為:指通過翻譯手段将源語言詞彙轉換為目标語言對應表達的過程,常見于跨文化交流場景。如《辭海》網絡版在"翻譯學"詞條中指出,該行為需兼顧語義準确性與文化適應性。
文本重構手法:在文學創作中特指對既有詞句進行創造性改寫,形成新的表達範式。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用法詞典》在"修辭手法"章節收錄此類用法,強調其突破語言常規的藝術價值。
語言演變現象:表示詞彙在曆時性發展中發生的語義偏移或形态變化,屬于曆史語言學研究對象。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近代漢語詞典》中"語義演變"條目對此有系統論述。
該詞的詞性特征呈現動态多樣性,既可作為動詞表示語言轉換過程(如"翻詞達意"),也可轉化為名詞指代轉換後的語言産物(如"新翻詞")。北京大學中文系語料庫顯示,其使用頻率在近十年涉外文本中增長顯著,尤其在數字内容本地化領域形成專業術語。
“翻詞”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反訴之詞,即訴訟中被告對原告提出的反駁或反訴内容。以下是具體解釋:
基本含義
“翻詞”源自宋代法律文書,指被告在訴訟中提出的反訴或反駁内容。例如《與周立義參政書》中提到:“百姓未嘗有翻詞至府”,意為百姓沒有向官府提交反訴。
構成與用法
詩詞中的引用
該詞偶見于古詩文,如宋代楊萬裡的“碧海翻詞筆,清霜逼誼風”,此處借“翻詞”暗喻文筆犀利、言辭反轉的意境。
現代適用性
需注意,“翻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更常見的近義詞為“反訴”“辯詞”等。
若需表達類似含義,建議結合語境選擇更通用的現代詞彙,避免因古義生僻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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