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發日敕 ”。
“發敕”是古代行政文書的一種形式,主要指皇帝或朝廷發布的正式命令,尤其在唐代具有特定制度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發敕”由“發”(發出)和“敕”(帝王诏令)組成,字面意為“發布皇帝命令”。其核心含義是帝王下達的正式行政指令,常用于重大事務決策。
根據唐代行政規範,“發敕”主要用于以下場景:
唐代敕令分為多種形式,“發敕”屬于較高規格的行政命令,區别于日常政務的“敕旨”和臨時性的“論事敕書”。
“發敕”在古籍中常與“發日敕”互通,後者可能是其全稱或變體表達。而“敕”字本身兼具“命令”與“整頓”雙重含義,如《易經》中“明罰敕法”即強調通過法令整饬秩序。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行政文書體系,可參考(漢典)和(“敕”字考釋)的詳細制度說明。
《發敕》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發出皇帝的敕令。敕令是古代帝王向臣民發布的封建國家政令。
《發敕》的拆分部首是「發」和「敕」。
「發」的部首是「為」,共有十筆;
「敕」的部首是「攴」,共有四筆。
「發」即「發」,是祭奠或慶賀時點燃焚香、炮竹等意思,後來引申為發布、發出的意義;
「敕」在古漢語中為帝王發布的命令。
在繁體字中,「發」與「敕」的形狀相同。
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并沒有明确指定《發敕》這個詞的寫法。國内古籍中記載的《廣韻》、《說文解字》等古代字書并未提及該詞的寫法。因此,我們通常沿用現代漢字的寫法來表達。
1. 皇帝下《發敕》,發出政令,安撫百姓。
2. 宮廷内外皆遵守《發敕》所示,不敢違背。
1. 诏敕:皇帝下令給予官員的命令。
2. 敕令:帝王發布的政令。
3. 敕書:皇帝發出的書信。
诏令、命令、布告、公告
取消、廢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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