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國 秦 商鞅 變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于是頒布新法,令行于民。事見《史記·商君列傳》。後因以“頒金”作為懸賞以取信于民的典故。《舊唐書·李密傳》:“危急則勳賞懸授,克定則絲綸不行,異 商鞅 之頒金,同 項王 之刓印。”
“頒金”是源自滿語的漢語音譯詞,本意為“誕生”“生成”,在曆史文化語境中專指1635年清太宗皇太極将族名“女真”改為“滿洲”的重大事件。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應用于滿族傳統節慶“頒金節”的專稱,具有以下三層釋義:
詞源考據
“頒金”對應滿語“ᠪᠠᠨᠵᡳᠨ”(banjin),直譯為“生命産生”或“萬物萌發”[1]。該譯名由滿漢雙語專家于1989年民族政策座談會上正式審定,現收錄于《滿漢大辭典》[2]。
曆史指代
特指1635年農曆十月十三日,後金政權頒布《改族稱诏》确立“滿洲”族稱的政治改革,該事件被《清太宗實錄》卷二十五記載為“我國原有滿洲、哈達、烏喇、葉赫、輝發等名,今後止許稱我國原名滿洲”[3]。
節慶内涵
當代作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頒金節”的法定名稱,承載着滿族群衆紀念民族新生、傳承騎射文化的精神内核。根據《中國少數民族節日志》記載,節日期間需舉行祭祖、頒金宴等傳統儀典[4]。
參考資料
[1]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滿語詞源考》
[2] 民族出版社《滿漢大辭典》(2012修訂版)
[3] 中華書局點校本《清實錄》
[4] 中國國家地理《民族傳統節日圖譜》
“頒金”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含義,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化場景區分:
一、曆史典故中的“頒金” 源自戰國時期商鞅變法典故。商鞅為推行新法,在國都南門立三丈木樁,承諾将木樁移至北門者賞十金,後加至五十金。有人照做後,商鞅如數賞金以取信于民(《史記·商君列傳》)。後世以此典故代指“通過懸賞建立公信力”的行為。
二、滿族傳統節日名稱 “頒金節”是滿語“頒金紮蘭”的音譯:
補充說明
兩個含義雖同詞但無直接關聯:前者是漢語典故,後者是滿語音譯。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指向,例如涉及民族文化時多指節日,讨論曆史策略時則指向商鞅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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