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東漢 李固 、 杜喬 的并稱。《後漢書·李杜傳贊》:“ 李 杜 司職,朋心合力。緻主 文 宣 ,抗情 伊 稷 。”
(2). 東漢 李膺 、 杜密 的并稱。《後漢書·黨锢傳·杜密》:“黨事既起,免歸本郡,與 李膺 俱坐,而名行相次,故時人亦稱 李 杜 焉。”
(3). 東漢 李雲 、 杜衆 的并稱。 宋 洪邁 《容齋四筆·四李社》:“ 弘農 五官掾 杜衆 ,傷 雲 以忠諫獲罪,上書願與 雲 同日死。帝愈怒,下廷尉,皆死獄中。其後 襄楷 上言,亦稱為 李 杜 。” 清 趙翼 《陔馀叢考·六“李杜”》:“ 李雲 、 杜衆 以直通受誅,此又一 李 杜 矣。”
(4). 東晉 杜預 與 北魏 李沖 的并稱。《魏書·王肅傳》:“詔曰:‘……故 杜預 之殁,窆於 首陽 ;司空 李沖 ,覆舟是託。顧瞻斯所,誠亦二代之 九原 也。故 揚州 刺史 肅 誠義結於二世,英惠符於 李 杜 ,平生本意,願終 京陵 ,既有宿心,宜遂先志。’” 清 趙翼 《陔馀叢考·六“李杜”》:“《魏書》 李沖 、 杜預 ,忠義相結,亦稱 李 杜 。”
(5). 唐 李白 與 杜甫 的并稱。 唐 韓愈 《調張籍》詩:“ 李 杜 文章在,光焰萬丈長。”《新唐書·文藝傳上·杜甫》:“ 甫 曠放不自儉,好論天下事,高而不功。少與 李白 齊名,時號‘ 李 杜 ’” 明 胡應麟 《詩薮·古體下》:“ 李 杜 二公,誠為勁敵。 杜陵 沉鬱雄深, 太白 豪逸宕麗。” 清 費錫璜 《<友鷗堂集>序》:“ 叔威 詩雖不逮 李 杜 ,置之 元 、 白 、 蘇 、 陸 間,則并驅争先。”
(6).初 唐 詩人 杜審言 與 李峤 ,晚 唐 詩人 李商隱 與 杜牧 亦并稱“李杜”。 明 胡應麟 《詩薮·唐下》:“ 杜審言 、 李嶠 結友前朝, 李商隱 、 杜牧 之齊名晚季,鹹稱 李 杜 。”
(7). 宋 李韶 與 杜範 的并稱。《宋史·李韶傳》:“當是時, 杜範 亦在列,二人廉直,中外稱為‘ 李 杜 ’。” 清 趙翼 《陔馀叢考·六“李杜”》:“《宋史》 李韶 與 杜範 皆廉直,中外謂 李 杜 。”
"李杜"是漢語文學史中的經典并稱,主要有以下兩種釋義:
一、盛唐詩人組合(核心釋義) 指唐代詩人李白(701-762)與杜甫(712-770)的合稱,最早見于中唐詩人韓愈《調張籍》:"李杜文章在,光焰萬丈長"。該組合代表中國古典詩歌浪漫主義與現實主義雙峰:
二、晚唐詩人組合(衍生釋義) 指唐代詩人李商隱(約813-858)與杜牧(803-852)的合稱,見于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籤》。二人并稱體現晚唐詩歌藝術成就:
該詞條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第2版)文學專章及《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卷》唐代詩人條目。曆史文獻佐證包含《舊唐書》《新唐書》列傳及宋元明清詩話著作,具體文本分析參照中華書局《全唐詩》箋注本。
“李杜”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多種解釋,主要涉及以下兩類:
大李杜(盛唐)
指李白(詩仙)與杜甫(詩聖)。兩人分别代表唐代浪漫主義與現實主義詩歌的巅峰,對後世影響深遠。李白以豪放飄逸著稱,如《将進酒》;杜甫則以沉郁頓挫的寫實風格聞名,如“三吏”“三别”。
小李杜(晚唐)
指李商隱與杜牧。兩人在晚唐詩壇成就突出,李商隱以隱晦深情的《無題》詩聞名,杜牧則以詠史抒懷的《泊秦淮》等作品著稱。
現代語境中,“李杜”多指李白與杜甫,需結合具體文獻判斷具體指向。若涉及文學領域,通常默認指唐代詩人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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