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lay a game of chess,etc.] 下棋。亦指球類等比賽。體育比賽用語
(1).下棋或博戲。《北史·魏收傳》:“﹝ 魏子建 ﹞頗為弈棋,時人謂為耽好……及一臨邊事,凡經五年,未曾對局。”《舊五代史·晉書·鄭雲叟傳》:“好棋塞之戲,遇同侶則以晝繼夜,雖寒風大雪,臨檐對局,手足皸裂,亦無倦焉。”
(2).指下棋或博戲的對方。《太平廣記》卷二九八引《廣異記·趙州參軍妻》:“ 三郎 在堂前,與他少年雙陸……聞款門雲:‘是直符使者,都使令取 盧 家婦人。’對局勸之,不聽。對局曰:‘非獨累君,當禍及我。’”
對局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指兩人或兩組人在棋盤類遊戲(如圍棋、象棋)中按照既定規則進行的對抗性比賽。《漢語大詞典》明确将其解釋為“下棋。亦指球類等比賽”,強調其規則約束下的競技本質。例如:
“兩位棋手在紋枰兩側正襟危坐,展開一場激烈的對局。”
特指棋類活動的單次完整博弈過程,包含布局、中盤、收官等階段。《圍棋辭典》定義其為“棋手之間以分勝負為目的的完整棋局進程”,需滿足三個條件:
現代漢語中擴展至任何具有對抗性質的智力或體育競賽場景,如: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指出其引申義為“泛指各類競技性比賽”,例如:
“這場商業談判猶如高手對局,每一步都暗藏玄機。”
在傳統文化中,“對局”蘊含禮儀性與哲學性。《中國圍棋史》記載,古人将對局視為“以藝會友、修身養性”的儀式,強調“弈雖小術,品可觀人”的價值觀,體現東方智慧中競技與修養的統一性。
權威參考來源:
“對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具有以下特點:
“對局”指雙方在棋類、博弈類或球類等活動中進行對抗性比賽的行為。例如:“兩人對局”“球賽對局”。
詞源構成
由“對”(表示雙方對抗)和“局”(指比賽場合)組合而成,強調雙方在特定規則下的競技狀态。
曆史出處
最早見于《北史·魏收傳》:“及一臨邊事,凡經五年,未曾對局。”此處指下棋活動。
擴展含義
現代用法不僅限于棋類,也可指代球類等競技比賽,如“網球對局”“乒乓球對局”。
部分低權威性網頁(如)将“對局”泛化為“遊戲開始”,但此用法缺乏普遍性,建議優先采用權威詞典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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