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制度與法令。《管子·山權數》:“君道,度法而已矣。” 馬非百 新铨:“度即制度,法即法令。”
(2).丈量的标準。 清 夏炘 《學禮管釋·釋三代皆授田百畝》:“然則畝數之不同,何歟?曰:所謂異其名也。其名何以異?曰:以度法之各異也。”
(3).古天文學術語。推測躔度之術。《新唐書·曆志三上》:“ 韓翊 以《乾象》朔分太弱,久當先天,乃先考朔分,而後覆求度法,故度餘之母煩矣。”
“度法”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其含義主要與古代的制度、規範和計量相關。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和古籍記載,其詳細意思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度量衡的法規與标準: 這是“度法”最核心的含義。指國家或官方制定的關于長度、容量、重量等計量單位及其使用方法的法規和标準體系。它規定了如何測量、如何統一度量衡器具,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和行政管理的規範。
法度、制度: 在更廣義的語境下,“度法”可以泛指一般的法律、制度、規範或準則。這裡的“度”有“法度”、“制度”之意,“法”即“法則”、“規範”,合起來強調一種需要遵守的規章或标準。
方法、辦法: 在極少數或更晚近的文獻中,“度法”可能被引申理解為“方法”、“辦法”或“計策”,但這種用法相對罕見,并非其核心或古義。
“度法”一詞最主要、最權威的含義是指古代關于長度計量(或廣義上度量衡)的法規、制度和标準。其次,在特定語境下可引申指一般的法度、制度。理解為“方法、辦法”是其較為邊緣或後起的引申義。理解該詞應優先考慮其在古代制度史,特别是度量衡制度中的核心意義。
“度法”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
制度與法令
指國家或社會的規範體系,如《管子·山權數》載:“君道,度法而已矣。”。這裡的“度”指制度,“法”指法令,強調治理需依托規範。
丈量的标準
作為測量長度的基準,例如清代夏炘在《學禮管釋》中讨論古代田畝差異時提到“度法之各異”,說明不同時期可能存在不同的度量标準。
古天文學術語
指推測天體運行軌迹(躔度)的方法。《新唐書·曆志》記載韓翊改進曆法時“考朔分,求度法”,反映其在曆法推算中的應用。
現代漢語中“度法”較少單獨使用,更多見于古籍或專業領域(如天文、曆史研究)。需注意與“分光光度法”等科學術語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度量制度或天文推算方法,可查閱《管子》《新唐書》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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