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鬪艷争輝”。競相比賽美麗、煥發容光。《敦煌變文集·無常經講經文》:“隻趁事持誇窈窕,鬪艷争輝呈面峭(俏)。”
"鬥豔争輝"是一個漢語成語,形容事物(尤指花卉、色彩或藝術作品)相互争比豔麗光彩的景象。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解析其詳細含義及用法:
本義為"争勝、競賽",此處引申為"競相展示"。《說文解字》釋:"鬥,兩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鬥之形",後衍生出"較量"之意。
指色彩鮮明、美麗奪目。《玉篇》注:"豔,美色也",強調視覺上的華麗感。
與"鬥"同義複用,強化競争意味。《廣雅》雲:"争,競也"。
意為光彩、光芒。《爾雅》釋:"輝,光也",引申為閃耀的視覺效果。
指不同事物(如花卉、彩燈、藝術品等)競相展現自身的豔麗與光彩,形成繁華絢爛的場景。
例:春日花園中百花鬥豔争輝,牡丹、芍藥、玫瑰各展風姿。
比喻人才華橫溢或事物各具特色,相互映襯(《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形容事物競相呈現豔麗色彩,光彩交相輝映",強調動态競争與視覺美感。
追溯至明清文學,如《紅樓夢》描寫大觀園"花燈鬥豔争輝,笙歌不絕于耳",體現繁華盛景。
指出"鬥""争"二字互文見義,強化競逐意象。
"春日桃李與海棠鬥豔争輝,引得遊人流連"(《中國古典詩詞鑒賞》)。
"元宵燈會上,魚龍燈、走馬燈鬥豔争輝,照亮夜空"。
"文壇新秀輩出,作品鬥豔争輝,展現時代活力"(《文學評論》2023年第2期)。
成語 | 差異點 |
---|---|
争奇鬥豔 | 側重"奇特"與"豔麗"并存 |
光彩奪目 | 強調個體耀眼,無競争義 |
交相輝映 | 側重和諧映襯,無争勝感 |
(依據《中華成語大辭典》,崇文書局)
"鬥豔争輝"以動态競争意象,凝練描繪萬物競美的蓬勃景象,承載漢語對視覺美學的獨特表達,常見于文學、藝術及生活場景的華彩刻畫。
“鬥豔争輝”是一個形容詞性成語,形容多種事物競相展現美麗、光彩奪目的景象。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成語由“鬥豔”和“争輝”兩部分組成,前者指事物以鮮豔色彩相互競争,後者強調争奪光彩與輝煌,整體描繪出互相競美的動态場景。
出處與示例
最早見于《敦煌變文集·無常經講經文》:“隻趁事持誇窈窕,鬥豔争輝呈面峭(俏)。”現代文學中,季羨林曾用其描述商周青銅器與案頭清供的對比:“與商鼎周彜鬥豔争輝”。
語法與用法
通常作謂語或定語,用于形容自然景觀(如百花盛開)、藝術作品或人物風采的比美場景,含中性色彩。
補充說明
該成語多用于文學描寫,既能表現自然界的生機,也可比喻文化或藝術領域的繁榮競逐。
參股虿鬈巢龜塵樊赤芍傳雞出乖弄丑慈旨搭街坊颠簸不破低情曲意負約個中滋味關攏古木參天顧省姑熟亭荒野夾輔嘉誨驕偷機會機匠局襟度酒爵棘薪菌子殼葉狂吟老監鹭鼓鹿鳴宴螺角麪館命珪鳴謙前肩謙率齊眉案傾箱倒箧窮懸遒華迄至日午弱本強末省儉生卷生熱黍炊思脍瑣記縢牒特卓鐵騎兒甕頭香香帛賢阮希代戲德細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