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lessor (of a room or house) ] 租來房屋并轉租牟利的房主
指把租來的房屋轉租給他人而從中謀利的人。 ********* 《萍蹤寄語》二七:“這個屋子她租了二十年,房屋依然,而前後判若兩個世界。她還得做二房東以勉強維持自己的生活。” 老舍 《四世同堂》三七:“二房東雖然不是什麼官銜,可是房客是 日本 人,這個威風可就不少。”
二房東的詳細解釋如下:
二房東是指從原房東(房屋所有權人)處整體租下房屋後,通過轉租(整體或分租)給他人并從中獲利的中間人。其核心特征是以賺取租金差價為目的,常見于租賃市場。在英語中常譯為“sublessor”或“middleman landlord”。
合法性條件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二房東轉租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法律禁止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維權步驟,可參考《民法典》相關章節或咨詢專業律師。
二房東的詞由“二”和“房東”兩部分組成,部首分别是“二”和“房”。筆畫分别是“二”的兩劃和“房”的七劃。
二房東一詞的來源較為明确,最早可以追溯到中國房地産市場發展較早時期。由于房源緊缺,房屋租賃市場上出現了中介和租賃代理人,他們将房東的房屋資源作為中介途徑,以高租金出租給需求方。這個行為被人戲稱為“二房東”,意味着這些中介扮演了“第二個房東”的角色。
二房東(èr fáng dōng)
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二房東在古代漢字中的寫法為「二房東」。
1. 我通過二房東找到了一套合適的租房。
2. 小明的房東太過分了,他把租金漲得比二房東還貴。
合租、租賃、租金、房屋、房東、中介
中介人、租房中介、租房經紀人
房東、房主、房屋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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