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稱判斷的意思、特稱判斷的詳細解釋
特稱判斷的解釋
反映某類事物中至少有一個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的判斷。如“有些同學是三好學生”、“有的學科不是必修課”。
詞語分解
- 特的解釋 . 不平常的,超出一般的:~殊。~色。~産。~權。~性。~征。~需。~技。~務。~區。~價。~例。~效。 . 單,單一:~為(è )。~設。~地。~惠。~輯。~使。~赦。~約。 . 隻,但
- 判斷的解釋 思維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肯定或否定某種事物的存在,或指明它是否具有某種屬性的思維過程運用判斷的嚴密性詳細解釋.分析裁定。《北齊書·許惇傳》:“ 惇 清識敏速,達於從政,任司徒主簿,以能判斷,見知時人
網絡擴展解釋
“特稱判斷”是邏輯學中的一個術語,屬于直言判斷(直言命題)的一種類型,用于描述主項所指對象中的部分情況。以下是詳細解釋:
1. 定義與結構
特稱判斷表示對某類事物中的部分對象是否具有某種屬性的斷定。其邏輯形式通常為:
- 特稱肯定判斷:有些S是P(符號化為 $exists x(Sx land Px)$)
- 特稱否定判斷:有些S不是P(符號化為 $exists x(Sx land
eg Px)$)
其中:
- 量項:“有些”“有的”表示部分範圍(特稱量詞);
- 主項(S):被判斷的對象類别;
- 謂項(P):所斷定的屬性。
2. 核心特點
- 部分性:僅針對主項外延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體(與全稱判斷“所有S是/不是P”相對)。
- 存在性:特稱判斷默認主項所指對象至少存在一個實例(如“有些鳥會飛”隱含存在“鳥”這類對象)。
- 模糊量級:“有些”不限定具體數量,可能指至少一個,也可能是大部分。
3. 邏輯應用
- 對當關系:在傳統邏輯的“對當方陣”中,特稱判斷與全稱判斷構成差等關系(如“所有S是P”為真,則“有些S是P”必真)。
- 推理基礎:常用于三段論中作為前提,例如:
大前提:所有M是P
小前提:有些S是M
結論:有些S是P
4. 實例說明
- 特稱肯定:“有些植物是食肉性的”(如豬籠草)。
- 特稱否定:“有些金屬不是固體”(如水銀)。
5. 注意事項
- 語言差異:日常語言中“有些”可能隱含“并非全部”,但邏輯學中“有些S是P”與“有些S不是P”可以同時為真(如“有些學生勤奮,有些學生不勤奮”)。
- 符號化表達:現代邏輯中常用存在量詞($exists$)表示特稱判斷,強調至少存在一個對象滿足條件。
若需進一步探讨邏輯學中的判斷分類或推理規則,可提供更具體的問題方向。
網絡擴展解釋二
特稱判斷
特稱判斷是由三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括“特”、“稱”和“判斷”。
拆分部首和筆畫
“特”字的部首是“牛”,它的筆畫有4畫;“稱”字的部首是“禾”,它的筆畫有8畫;“判斷”字的部首是“刀”,它的筆畫有8畫。
來源
特稱判斷這個詞語的來源具體難以考證,但可以猜測它可能是根據《論語》中的某個句子演變而來的。
繁體
在繁體字中,“特”字寫作“特”,“稱”字寫作“稱”,“判斷”字寫作“判斷”。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特”字的形狀可能有所不同,但整體結構和現代寫法相似;“稱”字在古代的寫法中也有一些變體形式,但基本上保持了現代的寫法;“判斷”字在古代的寫法中可能會稍有差異,但整體上與現代寫法相近。
例句
1. 這個案件需要通過特稱判斷來确定罪責。
2. 在特稱判斷的依據下,法官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3. 做出任命的特稱判斷需要考慮各方面因素。
組詞
特殊、稱號、判決
近義詞
鑒定、辨别、識别
反義詞
猜測、臆測、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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