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快。指正當收入之外的收入。 明 張居正 《答宣大巡撫鄭範溪書》:“偏手之説,信有之也。時 滿 酋尚幼,不與其事,今見其兄獨專厚利,故比例橫索耳。”《醒世恒言·汪大尹火焚寶蓮寺》:“如出得二百兩與衆人,另外我要一百兩偏手,若肯出這數,即今就同你去。”《醒世姻緣傳》第十二回:“這五百是過付的,那二百是 伍小川 、 邵次湖 兩個的偏手,不在禀帖上。”
“偏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非公開或非正當途徑獲取的額外收入或好處,通常帶有“私利”“外快”的意味。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定義
指在正常收入之外,通過隱瞞、私下交易或其他不透明方式獲得的利益,常見于錢財、物品等。例如《醒世恒言》中提到“另外我要一百兩偏手”,即要求額外私利()。
語義延伸
也可泛指暗中占便宜的行為,如《西遊記》中孫悟空偷人參果後“打偏手”,即私自截留部分財物()。
常見搭配
如“打起偏手”“得了偏手”,多用于描述利益分配不公的場景。
文學示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醒世恒言》《平妖傳》等作品(綜合來源:、、)。
偏手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偏(部首:“人”,拆分筆畫:“2”)和手(部首:“手”,拆分筆畫:“4”)。這個詞語來源于古代漢字寫法,字面意思是使用偏離正常方式的手來完成某個任務。
在繁體字中,偏手的寫法為「偏手」。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偏手的寫法略有不同。早期的漢字常常通過描繪事物的形象來表示含義,所以「偏手」一詞在古代可能寫作「白手」,以表示使用某種特殊手法。隨着漢字的演變,現代的偏手寫法已經固定。
以下是幾個關于偏手的例句:
偏頭痛、偏心、偏愛、偏見
特殊手法、非常規方式
正常手法、常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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