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燒煮;烹調。 前蜀 杜光庭 《莫令南鬥醮詞》:“犒士或開其宰戮,宴賓難廢於烹燔。”
烹燔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烹”與“燔”二字組合而成,均指古代烹饪肉類的方法,但具體操作方式有所區别。其核心含義指用火加工食物(尤指肉類),後亦引申為對事物的處理或刑罰。以下從字義、典籍用例及文化内涵分述:
烹(pēng)
本義為“煮”。《說文解字》釋:“烹,煮也。從火,亨聲。”指将食物置于水中加熱至熟,如煮肉、烹茶。
例證:
《詩經·小雅·瓠葉》:“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獻之。”鄭玄箋:“炮、燔者,以毛燒肉也;烹者,以水煮肉也。”
燔(fán)
本義為“焚燒”,特指直接以火烤炙肉類。《說文解字》:“燔,爇也。從火,番聲。”強調将肉置于火上烤熟,無需借助容器。
例證:
《禮記·禮運》:“以炮以燔,以烹以炙。”孔穎達疏:“燔者,火燒之名;炙者,貫火而炙之。”
合義“烹燔”
二字連用,泛指以水火加工食物的烹饪方式,涵蓋煮、烤等技法,後擴展為對事物的處置或酷刑。
例證:
《淮南子·說山訓》:“烹燔牲牷,調五味,則庖師之事也。”高誘注:“烹,煮;燔,炙也。”
象征刑罰
古代文獻常以“烹燔”喻指嚴酷刑罰,如鼎烹、炮烙之刑。
例證:
《史記·項羽本紀》:“(項羽)烹周苛,殺枞公。”司馬貞索隱:“烹謂以鼎镬煮殺之。”
哲學隱喻
道家思想中,“烹燔”被用以批判過度幹預自然本性的行為。
例證:
《莊子·馬蹄》:“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珪璋?……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郭象注:“此猶烹燔犧牲以充庖廚。”
“烹燔”不僅反映古代飲食技藝的演進(如從茹毛飲血到水火并用),更承載禮制與倫理觀念。據《周禮·天官·亨人》記載,周代專設“亨人”一職掌烹煮,“内饔”掌切割烹煎,體現烹饪與禮制的緊密結合。此外,“燔祭”作為祭祀儀式(如《詩經·小雅·楚茨》中“或燔或炙”),凸顯火烤在宗教活動中的神聖性。
“烹燔”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pēng fán(注意部分資料可能誤标為“pēng fén”)。其含義及用法可概括如下:
指燒煮或烹調食物,泛指烹饪過程。該詞由兩個動作組成:
字 | 讀音 | 含義 |
---|---|---|
烹 | pēng | 煮(如烹茶)、熱油快炒後調味(如烹對蝦) |
燔 | fán | 焚燒(如燔燒)、烤炙(如燔炙) |
以上信息綜合了古籍用例及現代詞典解釋。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莫令南鬥醮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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