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fiably; a matter of course; as it ought to be; be both natural and right; it goes without saying; it is what propriety requires] 按道理應該如此
就把來結識了這位大哥,也是理所當然。——明· 馮夢龍《醒世恒言》
以理而言應當如此。《醒世恒言·陸五漢硬留合色鞋》:“(這兜肚)就把來結識了這位大哥,也是理所當然。”《說嶽全傳》第五二回:“此乃各為其主,理所當然,何罪之有!” 老舍 《柳家大院》:“誰還管青紅皂白,先揍完再說,反正打媳婦是理所當然的事。”
“理所當然”是一個常用成語,其含義可以從字面、出處及用法三方面分析:
一、字面解析 由“理”“所”“當”“然”四字構成:
二、出處與演變
三、現代用法
四、近義與反義
五、使用注意 需結合語境判斷褒貶:若描述客觀規律(如“水到渠成”),多為中性;若暗示主觀強加(如“認為他人必須幫自己”),則含貶義。
理所當然這個詞構成了現代漢語中常用的一個詞組,它的意思是指某件事情或者行為是在某種情況下是自然而然地、理應發生的。
理(lǐ):由”音“和”裡“兩個部首組成,共5畫。部首”音“表示聲音,而部首”裡“表示内部。
所(suǒ):由”者“和”手“兩個部首組成,共8畫。部首”者“表示行動的人,而部首”手“表示手部。
當(dāng):由”彐“和”将“兩個部首組成,共6畫。部首”彐“表示脖子,而部首”将“表示人舉着東西。
然(rán):由”犬“和”灬“兩個部首組成,共12畫。部首”犬“表示狗的形狀,而部首”灬“表示火鬥的火焰形狀。
理所當然這個詞首次出現在《戰國策·魏策一》一書中,原文是“理當所然”,意思是指事情的進行是符合道理和自然規律的。
在繁體字中,理所當然是「理所當然」。
在古代的漢字書寫中,理所當然的寫法可能以簡化字為主,所以不同的古籍或碑銘上的字形可能有所差異。
1. 做好一件事情後,接受贊美是理所當然的。
2. 他經過了那麼多的努力,獲得了成功,這是理所當然的結果。
理智、理解、當然、自然
理當、理應、理當應該
不當、不應該、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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