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烧煮;烹调。 前蜀 杜光庭 《莫令南斗醮词》:“犒士或开其宰戮,宴宾难废於烹燔。”
烹燔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由“烹”与“燔”二字组合而成,均指古代烹饪肉类的方法,但具体操作方式有所区别。其核心含义指用火加工食物(尤指肉类),后亦引申为对事物的处理或刑罚。以下从字义、典籍用例及文化内涵分述:
烹(pēng)
本义为“煮”。《说文解字》释:“烹,煮也。从火,亨声。”指将食物置于水中加热至熟,如煮肉、烹茶。
例证:
《诗经·小雅·瓠叶》:“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郑玄笺:“炮、燔者,以毛烧肉也;烹者,以水煮肉也。”
燔(fán)
本义为“焚烧”,特指直接以火烤炙肉类。《说文解字》:“燔,爇也。从火,番声。”强调将肉置于火上烤熟,无需借助容器。
例证:
《礼记·礼运》:“以炮以燔,以烹以炙。”孔颖达疏:“燔者,火烧之名;炙者,贯火而炙之。”
合义“烹燔”
二字连用,泛指以水火加工食物的烹饪方式,涵盖煮、烤等技法,后扩展为对事物的处置或酷刑。
例证:
《淮南子·说山训》:“烹燔牲牷,调五味,则庖师之事也。”高诱注:“烹,煮;燔,炙也。”
象征刑罚
古代文献常以“烹燔”喻指严酷刑罚,如鼎烹、炮烙之刑。
例证:
《史记·项羽本纪》:“(项羽)烹周苛,杀枞公。”司马贞索隐:“烹谓以鼎镬煮杀之。”
哲学隐喻
道家思想中,“烹燔”被用以批判过度干预自然本性的行为。
例证:
《庄子·马蹄》:“纯朴不残,孰为牺尊?白玉不毁,孰为珪璋?……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郭象注:“此犹烹燔牺牲以充庖厨。”
“烹燔”不仅反映古代饮食技艺的演进(如从茹毛饮血到水火并用),更承载礼制与伦理观念。据《周礼·天官·亨人》记载,周代专设“亨人”一职掌烹煮,“内饔”掌切割烹煎,体现烹饪与礼制的紧密结合。此外,“燔祭”作为祭祀仪式(如《诗经·小雅·楚茨》中“或燔或炙”),凸显火烤在宗教活动中的神圣性。
“烹燔”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pēng fán(注意部分资料可能误标为“pēng fén”)。其含义及用法可概括如下:
指烧煮或烹调食物,泛指烹饪过程。该词由两个动作组成:
字 | 读音 | 含义 |
---|---|---|
烹 | pēng | 煮(如烹茶)、热油快炒后调味(如烹对虾) |
燔 | fán | 焚烧(如燔烧)、烤炙(如燔炙) |
以上信息综合了古籍用例及现代词典解释。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莫令南斗醮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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