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背叛;不背棄。倍,通“ 背 ”。《禮記·缁衣》:“信以結之,則6*民不倍。”《禮記·大學》:“上恤孤而民不倍。” 鄭玄 注:“不倍,不相倍。”
(2).不加倍。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鎔裁》:“夫美錦製衣,脩短有度,雖翫其采,不倍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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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倍”是漢語書面語中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指不違背、不相沖突的狀态。該詞由否定副詞“不”與通假字“倍”(通“背”)構成,最早見于先秦典籍,詞義發展可分為三個層面:
一、本義層面指行為與規範的一緻性。《禮記·中庸》鄭玄注曰:“不倍者,言遵行先王之法度”,強調對禮法制度的遵循。這種用法常見于古代典章文獻,如《周禮》中“以八法治官府……六曰不倍功令”的記載。
二、哲學層面延伸為思想邏輯的自洽性。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闡釋:“不倍謂不相違戾”,特指理論體系内部的無矛盾性。這種用法多見于宋明理學著作,強調認知系統的完整性。
三、倫理層面發展為道德準則的堅守。《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條時,特别标注其“常與‘仁義’‘忠信’等德目連用”的特征,如《鹽鐵論》中“士貴不倍德而榮名”的用例,突顯士人對道德原則的持守。
“不倍”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不背叛/不背棄
不加倍/不增加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文用例或演變,可參考《禮記》《文心雕龍》等典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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