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scard] 丢掉放棄
抛卻煩惱,尋找新天地
見“ 抛卻 ”。
亦作“拋卻”。丢棄。 唐 李複言 《續玄怪錄·楊敬真》:“ 守真 詩曰:‘共作雲山侶,俱辭世界塵。靜思前日事,抛卻幾年身。’” 南唐 馮延巳 《鵲踏枝》詞之五:“叵耐為人情太薄,幾度思量,真拟渾抛卻。” 明 陳繼儒 《讀書鏡》卷七:“若使兵部尚書,一日殺一個,我隻索抛卻。若使一月殺一個,還須做他。” 曹禺 等《膽劍篇》第四幕:“你教我們把一切懶惰、苟安的毛病都一起抛卻。”
“抛卻”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pāo què,其核心含義指主動放棄或抛棄某事物、觀念或情感。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抛卻”強調主觀上的舍棄行為,常用于描述摒棄舊有事物(如習慣、情感、幻想等),以追求新的目标或境界。例如:“抛卻不切實際的幻想”。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古典文獻(如《續玄怪錄》)或現代文學作品。
動詞「抛棄」是指舍棄、放棄或丢棄某人或某物,表示不再保留或關心。它體現了把某物從自己身邊或生活中移除的意思。
「抛棄」這個詞的部首是「手」,由「扌」構成。它可以看作是人的手在作出抛棄的動作。
根據《康熙字典》,「抛棄」的總筆畫數為11畫。
「抛棄」這個詞源于古漢語,最早出現在《宋書·王恭傳》中。後來,它逐漸成為現代漢語中常用的詞彙。
「抛棄」這個詞的繁體字是「拋棄」。
根據古代漢字寫法,「抛棄」可以寫成「拋棄」或「拋棄」。
1. 他抛棄了曾經一起經曆過的朋友。
2. 她對他的背叛感到十分傷心,決定抛棄他。
3. 這個世界上不能抛棄的是真正關心你的人。
1. 抛棄:舍棄、丢棄、放棄
2. 抛卻:抛棄、丢棄、舍棄、放棄
3. 抛射:投擲、發射
1. 丢棄:遺棄、抛擲
2. 放棄:舍棄、斷念
3. 抛棄:抛掉、丢掉
1. 留戀:不舍、依依不舍
2. 保留:保持、保存
3. 關心:在意、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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