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歸附朝廷為屬國或屬地。《史記·南越列傳》:“太後恐亂起,亦欲倚 漢 威,數勸王及羣臣求内屬。”《北齊書·神武帝紀下》:“ 西魏 靈州 刺史 曹泥 與其壻 涼州 刺史 劉豐 譴使請内屬。”《續資治通鑒·宋太宗淳化五年》:“初, 保吉 徙 綏州 民于 平夏 , 文岯 擊走之,以 綏州 内屬,故有是命。”
"内屬"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一、行政區劃的歸附關系 指邊疆民族或地區主動歸屬中央政權管轄,成為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例如漢代南匈奴歸附後,其領地被稱為"内屬匈奴"。《漢語大詞典》将這一用法定義為"邊境民族向中原王朝稱臣納貢的政治從屬形态",強調中央與地方的主權統轄關系。該詞常與"外藩"相對,如《後漢書·南匈奴列傳》記載"南單于内屬,奉藩稱臣"。
二、社會組織的内在聯結 在宗法制度中,"内屬"特指家族内部的血緣依附關系。《漢語大辭典》解釋為"同宗支系對嫡系的歸屬",如《朱子家禮》所述"祭田皆為宗子内屬之物",體現傳統社會以嫡長子為核心的親屬權屬制度。這種用法在明清族譜文獻中出現頻率較高,常與"外姻"形成對照。
需特别說明的是,現代漢語中該詞的使用已趨于邊緣化,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其語義演變反映了中國古代"華夷之辨"政治觀與宗法制度對社會結構的深刻影響。
“内屬”是一個曆史政治術語,指某地區或政權主動歸附中央朝廷,成為其屬國或屬地。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邊疆地區或周邊政權通過政治依附,接受中央王朝的統治管理,但仍保留一定自治權。例如《史記》記載南越國曾“求内屬”,即主動歸附漢朝。
曆史背景
該詞多用于描述中國古代邊疆治理模式,如宋代綏州(今陝西綏德)民衆被遷至平夏後,因當地首領歸附朝廷,中央政權重新确立管轄權。
詞義結構
應用範圍
既適用于少數民族政權(如匈奴、南诏),也用于中原王朝對邊疆地區的間接統治,區别于直接設置郡縣的“内附”。
現代延伸
當代語境中可用于比喻某組織或地區自願接受更高層級機構的管轄,但需結合具體曆史背景理解其政治含義。
注:該詞多出現于史書文獻,現代使用頻率較低,需注意與“藩屬”“朝貢”等相似概念的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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