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 晉 時置錄事參軍,為公府官,非州郡職,掌總錄衆曹文簿,舉彈善惡。 北周 稱司錄參軍,屬相府;同時州之刺史有軍而開府者亦置之。 唐 開元 初改為京尹屬官,掌府事。參閱《通典·職官十五》、 王仲荦 《北周六典》卷十。
根據權威曆史文獻和詞典解釋,“司録”是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及演變可總結如下:
詞義解析
曆史演變
核心職責
注:該官職的詳細制度可參考《通典·職官十五》及王仲荦《北周六典》卷十。發音為sī lù(ㄙ ㄌㄨˋ)。
《司録》是一個漢字詞,其意為“官方的記錄”或“官員記錄的文件”。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某個機構或個人收集和記錄相關信息的活動或文件。
《司録》的部首是“臣”和“金”,其中“臣”為左邊部分,表示“人”,“金”為右邊部分,表示“金屬”。這個詞總共有16個筆畫。
《司録》的繁體形式為“司錄”,在古代漢字書籍和文件中經常出現。它最早可以追溯到《周禮·夏官·大司録》這一篇章,描寫了大司録的職責和工作内容。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詞逐漸被廣泛應用于其他官職和記錄文件。
《司録》的繁體寫法是“司錄”,可以在一些傳統的文化、曆史書籍以及古代文獻中找到。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不同的變體。以《司録》為例,古時候也有人寫作“司錄”或“司録”,稍微有些差異。這種變體通常出現在不同朝代、地區以及曆史時期。
1. 這份《司録》記錄了每個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工資情況。
2. 曆代皇帝的《司録》都被保存在國家檔案館中,用于研究曆史。
- 司法:司法行為的相關領域或系統。
- 管理:負責組織和監督工作的相關活動。
- 記錄:将信息、數據或事件進行書寫的行為。
- 記載:指将信息、事件等寫下來以顯示或保存。
- 紀實:用文字或圖像記錄真實事物或事件的過程。
- 取消:指中止或廢除某個行為、活動或文件。
- 删除:将某個事物、文件或信息移除,使其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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