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營與征稅。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十四:“古金之多如此,而未聞其時淘采之方,與官府榷斂之法,懲禁之制。”
“榷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結合字義與文獻用例綜合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榷斂”指專營與征稅,即國家對某些商品實行壟斷經營(如鹽、鐵、茶等)并征收稅賦的行為。該詞由兩部分構成:
二、文獻出處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魏源《聖武記》卷十四:“古金之多如此,而未聞其時淘采之方,與官府榷斂之法,懲禁之制。”。此處“榷斂”指古代官府對金屬開采與流通的專營和稅收管理。
三、延伸說明
“榷斂”屬于曆史經濟術語,常見于描述中國古代經濟政策,尤其在鹽鐵專賣、茶馬互市等制度中體現。其核心特征是國家通過壟斷特定商品經營權以增加財政收入,同時強化對經濟活動的控制。
參考資料:綜合自滬江詞典、漢典等釋義()。
榷斂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榷”和“斂”。它是一個動賓短語,意思是通過貿易或征收來獲取財富。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部首:木(mù)
筆畫:榷(12畫)、斂(16畫)
榷斂的來源可以追溯至古代,最早出現在《周禮·洪範》一書中,意指靠組織貿易活動來積累財富。在古代,榷斂一詞還被用來形容官員通過強制征收或非法稅收等手段牟取不合理的利益。
在繁體字中,榷斂的寫法為「搉斂」。
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但榷斂在古代的寫法保持基本一緻。
以下是一些關于榷斂的例句:
例句1:官員利用職權進行榷斂,嚴重侵害民衆的利益。
例句2:這個國家的統治者利用榷斂的財富建立了龐大的財富帝國。
例句3:曾經的榷斂制度已經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合法的稅收體系。
除了榷斂,還有一些相關的組詞:
1. 榷易:通過貿易活動來賺錢。
2. 斂財:通過非法或不道德手段來獲取財富。
3. 貪污:************,非法獲取財富。
而與榷斂相反的意思則是守法、守信、廉潔等詞語。
通過以上的介紹,我們對榷斂這個詞語的意思、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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