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母的儀範。多用于皇後。《<古列女傳>小序》:“惟若母儀,賢聖有智,行為儀表,言則中義。” 唐 杜牧 《杜秋娘》詩:“﹝ 竇姬 ﹞誤置 代 籍中,兩朝尊母儀。” 明 張煌言 《建夷宮詞》之八:“掖庭猶説冊閼氏,妙選孀閨作母儀。”
(2).指作母親的儀範。 唐 趙璘 《因話錄·宮》卷一:“﹝ 貞懿皇後 ﹞母儀萬國,化洽六宮。” 宋 司馬光 《論後妃封贈劄子》:“皇後敵體至尊,母儀四海。”《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 淑德 、 懿德 ……蓋未嘗正位中宮,母儀天下,配饗之禮,誠為未允。”
(3).為母之道。 唐 王維 《工部楊尚書夫人墓志銘》:“婦道允諧,母儀俱美。” 明 楊珽 《龍膏記·寵賜》:“夫人 王氏 ,共傳婦道母儀;小女 湘英 ,更喜天才國色。” 梁啟超 《倡設女學堂啟》:“是以三百五篇之訓,懃懃於母儀;七十後學之記,腃腃於胎教。”
母儀,漢語複合詞,由“母”與“儀”構成,其核心含義指具有典範意義的母親儀範,特指封建社會中皇後或國母應具備的德行标準。該詞最早見于《漢書·杜邺傳》“推遠定陶,母儀天下”,後成為古代禮教體系中對女性道德形象的權威定義。
從詞源結構分析,“母”指代生育者或尊長女性,“儀”包含儀态、準則雙重内涵,引申為可供效法的規範。《古代漢語詞典》将其訓釋為“人母的容止儀表”,《漢語大詞典》則強調其“為母者的典範”特質。曆史文獻中,該詞多用于稱頌皇後品德,如《後漢書·光烈陰皇後紀》載“皇後懷執怨怼,母儀不興”,以母儀缺失作為廢後依據。
在禮制維度中,母儀包含三重規範:其一為“慈幼之德”,《女誡》稱“撫育諸子,導示恩義”;其二為“正家之能”,《周易·家人》疏解“母儀正于内,則家道成”;其三為“佐君之功”,班固《白虎通義》載“後妃有母儀萬國,配乾養物之責”。宋代《冊府元龜》收錄的皇後冊文,常以“克娴母儀”作為德行鑒評标準。
現代語境中,母儀的詞義發生泛化,既保留“為母典範”的本義,也引申指代女性在家庭或社會中的表率作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釋為“做母親的風範”,強調其道德示範功能。值得注意的是,該詞在當代使用中仍帶有明顯的書面語特征,常見于曆史研究、禮制探讨等學術領域。
“母儀”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用法:
人母的儀範
多用于形容皇後或地位尊貴的女性,強調其作為天下女性典範的端莊儀态和高尚品德。例如《後漢書》提到“光武郭皇後有母儀之德”,即贊頌其作為皇後的典範作用。
母親的儀範
泛指普通母親應具備的品德與行為規範,如溫柔、賢德、持家有道等。
為母之道
強調母親在家庭教育中的責任,包括言行舉止對子女的教化作用。
總結來看,“母儀”既是對女性(尤其是母親或皇後)品德與儀态的贊美,也承載了傳統文化中對女性角色的倫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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