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不能治本的法術。系儒家對法家刑名之學的蔑稱。《晉書·呂光載記》:“明公受天眷命,方君臨四海,景行 堯 舜 ,猶懼有弊,奈何欲以 商 申 之末法,臨道義之神州。”
(2).佛教語。指佛法的衰微時期。《隋書·經籍志四》:“然佛所説,我滅度後,正6*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三千年,其義如此。” 宋 張商英 《護法6*論》:“末法像教之僧敗群不律者,勢所未免也。” 清 龔自珍 《最錄禅源諸诠》:“居末法中,欲敵生死,如救頭然。” 章炳麟 《<頻伽精舍校刊大藏經>序》:“雖處末法之中,而群情歸慕如此,知正信之未衰也。”
(3).泛指宗教的衰微。 梁啟超 《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學說·緒言》:“顧宗教今已屬末法之期,而學術則如旭日升天,方興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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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儒家對法家的蔑稱
指不能治本的法術,儒家曾以此貶低法家的刑名之學。例如《晉書》提到“商申之末法”,暗指法家學說流于表面。
佛教術語
指佛法衰微的時期。佛教将佛陀滅度後的時代分為三階段:
泛指宗教或社會的衰微
引申為任何時代、宗教或文明瀕臨消亡的末期階段。
該詞常被用于形容社會道德、文化傳統的衰落,例如小說或評論中提及“地球末法時代”,隱喻人類精神迷失或環境危機。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三時劃分的經典依據,可參考《大乘法苑義林章》等文獻。
末法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末字首部為木,末字次部為句。末這個字有四畫,其中首部木有四畫,次部句有一個畫。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漢字演變過程。
在繁體中,末字常常被寫作末或者米勿。繁體字的書寫形式和結構更加複雜,給人一種古樸的藝術感。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末字在古代被寫作肈或者阜地,與現代的寫法略有差異,但仍能夠辨認出字義。
以下是幾個使用末法這個詞的例句:
1. 這部小說刻畫了一個末法時代的社會形态。
2. 末法已經來臨,人們應當保持警惕和理性。
3. 曆史上曾經出現過許多末法的倒塌與崛起。
末法的組詞有很多,例如:末法之災、末法之年、末法腐敗、末法啟示等。
與末法相近義詞包括末世、末日、末氣等詞語。這些詞語都帶有時代結束、邊緣狀态的含義。
末法的反義詞是初法。初法指的是一個時代的開始和新生,與末法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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