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錯誤的議論。《南齊書·江谧傳》:“ 謐 又奏:‘ 夐 先不研辨,混同謬議。’”
謬議(拼音:miù yì)指錯誤或不合理的言論、主張,多用于正式語境中批評他人觀點存在邏輯或事實上的缺陷。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錯誤性
指言論本身存在事實錯誤、邏輯漏洞或認知偏差。例如對曆史事件的曲解、對科學理論的誤讀等,均屬“謬議”。
▸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917頁。
非合理性
強調觀點缺乏依據或違背公理,如脫離實際的空談、違反倫理的提議等。
▸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漢語大詞典出版社,2021年,"謬"字條目。
貶義色彩
作為名詞使用時帶有明顯否定傾向,常見于學術批判、政策辯論等嚴肅場合。
▸ 來源:《辭海》(第7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20年,第3281頁。
“此系謬議,不足為據”“駁斥荒謬之議”。
“謬論”側重結論錯誤,“謬見”強調主觀認知偏差,而“謬議”更指向整體主張的失當性。
通常不用于日常口語,多見于書面語及正式文書。
清代學者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強調:“立言之道,貴乎明理;理不明則謬議滋生。”此處“謬議”即指因邏輯混亂導緻的錯誤論斷,印證其核心含義為“非理性主張”。
▸ 文獻依據:章學誠《文史通義·内篇》,中華書局點校本,1985年,卷三第12章。
“謬議”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miù yì,指錯誤的議論或觀點。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南齊書·江谧傳》:“夐先不研辨,混同謬議”,意指未深入研究便混雜錯誤見解()。
部分來源(如)提到,“謬議”的“謬”與“議”均需獨立理解,組合後凸顯對錯誤言論的批判性。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南齊書》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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