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同伴;朋友。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楚莊王》:“《詩》雲,‘威儀抑抑,德音秩秩;無怨無惡,率由仇匹’,此之謂也。”《詩·秦風·無衣》“與子同仇” 唐 孔穎達 疏:“與子同為仇匹。”
(2).配偶。 宋 朱熹 《朱子語類》卷八一:“謂如此之淑女,方可為君子之仇匹。”
仇匹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兩個角度解析:
一、仇敵之義 該義項由"仇"的本義引申而來。《說文解字》釋"仇"為"讎也",段玉裁注"二人相當相對之誼"。在《詩·秦風·無衣》中"與子同仇"即用此本義,《毛傳》注"仇,匹也",可見二字互為訓釋。典型用例如《左傳·昭公五年》"怨讟并作,莫保其性",孔穎達疏"怨讟謂有仇匹"。
二、配偶之義 此義源于古代婚配制度中的匹配觀念。《釋名·釋親屬》載"仇,匹也",鄭玄注《禮記·缁衣》雲"仇,匹也",均指配偶關系。如《詩·周南·關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逑",《經典釋文》作"仇",即為配偶義。漢代班昭《女誡》"夫婦之好,終身不離"即暗含此"仇匹"觀念。
(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注》《十三經注疏》等典籍)
“仇匹”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chóu pǐ,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同伴或朋友
指志同道合、關系密切的人。例如《春秋繁露·楚莊王》引用《詩經》内容:“威儀抑抑,德音秩秩;無怨無惡,率由仇匹”,此處“仇匹”指德行相配的友人。
配偶
指婚姻中匹配的伴侶。如朱熹在《朱子語類》中解釋:“謂如此之淑女,方可為君子之仇匹”,強調夫妻間的相稱關系。
“仇匹”在古代多用于描述德行或地位的匹配,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常見于古籍或學術研究。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或文獻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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