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ss;common people;the populace] 泛指人民大衆
喚起民衆
(1).衆民,人民。《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 季氏 得民衆久矣。”《史記·龜策列傳》:“諸侯賓服,民衆殷喜。”《英烈傳》第三五回:“今 蘇 湖 一帶地方,民衆肥饒。” ********* 《遺囑》:“必須喚起民衆,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2).人民衆多。《穀梁傳·隱公七年》:“民衆城小則益城。”
民衆在漢語詞典中的詳細釋義如下:
民衆指普通百姓、社會大衆,強調群體性而非個體。現代漢語中常與“官方”“精英”相對,涵蓋社會中的大多數普通人。例如:
“政策制定需考慮民衆的實際需求。”
“這場運動由基層民衆自發發起。”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人民大衆(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
示例:“喚起民衆千百萬,同心幹。”(毛澤東詩詞)
《辭海》(第七版)
釋義:泛指未掌握政治權力的社會群體,區别于統治階級(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
延伸:曆史上常指被統治的平民階層,現代語境更強調公民集體。
《漢語大詞典》
注解:聚集成群的百姓,源于古代“民”與“衆”的複合(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古文例證:《穀梁傳·昭公十一年》載:“民衆者,國之本也。”
“人民”具政治屬性(如“人民代表大會”);“民衆”更中性,強調社會身份。
“群衆”可指臨時聚集人群(如“圍觀群衆”),“民衆”更具社會結構穩定性。
(注:因未提供可驗證的線上鍊接,此處僅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來源。)
以下是對“民衆”一詞的詳細解釋,綜合多個權威來源整理而成:
民衆(mín zhòng)指人民大衆或普通群衆,是集體名詞,強調群體性特征。在不同社會形态中,其内涵有所差異:
最早可追溯至古籍:
注: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具體文獻出處,可參考、5、11等來源。該詞在不同語言中的對應翻譯(如法語"masse")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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