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ss;common people;the populace] 泛指人民大衆
喚起民衆
(1).衆民,人民。《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 季氏 得民衆久矣。”《史記·龜策列傳》:“諸侯賓服,民衆殷喜。”《英烈傳》第三五回:“今 蘇 湖 一帶地方,民衆肥饒。” ********* 《遺囑》:“必須喚起民衆,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2).人民衆多。《穀梁傳·隱公七年》:“民衆城小則益城。”
以下是對“民衆”一詞的詳細解釋,綜合多個權威來源整理而成:
民衆(mín zhòng)指人民大衆或普通群衆,是集體名詞,強調群體性特征。在不同社會形态中,其内涵有所差異:
最早可追溯至古籍:
注: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具體文獻出處,可參考、5、11等來源。該詞在不同語言中的對應翻譯(如法語"masse")詳見。
《民衆》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廣大的人民、群衆、大衆。它包括了社會的各個階層,代表了整體的人群。
漢字《民衆》由“民”和“衆”兩個部分組成。
部首:“民”是“氏”的演變字,是人的意思,作為部首表示與人有關。
筆畫:“民”字由五畫組成,“衆”字由七畫組成。
《民衆》一詞首次出現在《論語·衛靈公》一章中,意思是“民衆無能也”,指的是百姓普遍缺乏才能。
在繁體中,漢字《民衆》的寫法與簡體一緻。
在古代,漢字《民衆》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因為這兩個字的結構與形狀相對簡單,沒有發生較大變化。
1. 民衆的力量是無窮的,隻要團結一心,就能夠戰勝任何困難。
2. 作為一名政治家,我們必須時刻關注民衆的需求和利益。
1. 民衆團結:指廣大人民團結一緻。
2. 民衆運動:指由民衆發起和參與的社會活動。
1. 大衆:指廣泛的群體,與民衆意思相近。
2. 草根:指基層群衆或社會底層人民。
精英:指社會中具有特殊才能、地位或權力的一群人,與民衆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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