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誣陷謀害。《舊唐書·于志甯傳》:“且真犯之人,事當罪逆;誣謀之類,罪唯及身。”
根據權威詞典和文獻資料,“誣謀”一詞的解釋如下:
一、基本詞義 誣謀(wū móu)指通過捏造虛假事實或設計陰謀來陷害他人,核心含義是“誣陷謀害”。該詞由“誣”(诽謗、虛構)與“謀”(計策、計劃)組合而成,強調通過預謀手段實施诽謗。
二、曆史用例 《舊唐書·于志甯傳》中記載:“且真犯之人,事當罪逆;誣謀之類,罪唯及身”,說明唐代已将誣謀行為與真實犯罪區分,主張對誣告者追責。
三、社會屬性 這種行為具有雙重危害性:
四、現代應用 當代司法實踐中,誣謀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需承擔刑事責任。建議在遭遇類似情況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
注: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舊唐書》相關篇章,法律細則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條文。
誣謀是指誣陷和謀害他人的行為或意圖。它是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誣”和“謀”。
誣的部首是讠(讠是“言字旁”),它的總筆畫數為7;謀的部首是讠,它的總筆畫數為10。
在古代,《詩經·小雅·巷伯》中就有“蔽赫懷誣謀”的記載,意指隱藏陰謀的願望。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為指誣陷他人和謀害他人的行為。
誣謀的繁體字為「誣謀」。
在古代,誣謀的寫法略有不同。誣的古代寫法為「譐」,謀的古代寫法為「謀」。
1. 他被人誣謀了,無辜地坐了十年牢。
2. 這場官司涉及的是一起惡意誣謀。
誣謀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不同的詞組,例如:
1. 誣謀陷害
2. 誣謀诋毀
3. 無中生有的誣謀
與誣謀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陷害
2. 诽謗
3. 中傷
與誣謀意思相反的詞語為:
1. 無辜
2. 公正
3. 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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