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本《周禮·秋官·鄉士》:“聽其獄訟,察其辭。”後因以“聽察”謂探聽審察。《後漢書·黨锢傳·李膺》:“今 膺 等投身彊禦,畢力緻罪,陛下既不聽察,而猥受譖訴,遂令忠臣同愆元惡。”《資治通鑒·唐高祖武德元年》:“ 蘭成 亦與其徒負擔蔬米、燒器,詐為抄者,擇空而行聽察,得其號及主将姓名。”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畫壁》:“傾耳佇立,若有聽察。”
“聽察”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聽”和“察”兩個動詞組成,具有以下含義:
1. 本義與結構
2. 核心含義 指通過聆聽和觀察來深入了解情況,強調審慎、細緻地獲取信息,常用于正式語境,例如官員考察民情(“聽察民瘼”)、上級核查下級工作等場景。
3. 用法特征
4. 現代使用 當代多用于形容深入調研過程,例如:“巡視組通過聽察幹部群衆的反饋,掌握基層實情。”(此處為虛拟例句,因無搜索結果支持具體文獻引用)
提示:因未搜索到具體文獻例證,以上解釋基于漢語構詞規律及曆史語用慣例推斷。如需精準出處,建議查詢《漢語大詞典》或古籍數據庫。
聽察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含“聽”和“察”兩個字。
“聽”字的部首是“耳”,由5畫組成。它原本是用來表示動作“側耳傾聽”的意思,後來逐漸演變為指通過耳朵來接收聲音的意義。
“察”字的部首是“宀”,由6畫組成。它的字形是一個房屋的形狀,表示“觀察”、“察看”的意思。
“聽察”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官府的巡察制度。它指的是官員進行巡視察看,以了解情況、審查事務等。逐漸演變到現代,它的含義擴展到“觀察”、“傾聽”等方面的意義。
在繁體字中,“聽”字的寫法為「聽」,而“察”字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例如,“聽”字在古代寫作「聽」,強調了耳朵的形狀;“察”字在古代寫作「察」,與現代寫法相同。
以下是一些例句:
1. 他在會議中認真地聽察每個人的發言。
2. 心靈能夠聽察到自然的聲音。
3. 察覺之後,他開始細心聽察周圍的動靜。
與“聽察”相關的組詞包括:
1. 聽力:指聽覺的能力。
2. 察覺:意思是觀察、留意。
3. 聽證:指法庭上的聽審。
4. 察言觀色:觀察他人的言談和面部表情。
與“聽察”近義的詞語有:
1. 聽取:指聽從并接受他人的意見或建議。
2. 觀察:指用眼睛或其他感官注意、關注事物的變化和情況。
3. 傾聽:指專心地聽取對方的發言或聲音,并予以重視和理解。
與“聽察”反義的詞語有:
1. 忽視:指不重視,不注意。
2. 屏息:指屏住呼吸,不作聲音。
3. 疏忽:指因粗心大意而忽略,不用心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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