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舊謂死者靈魂。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宋狀元天倪閃》:“請賜一官,以慰冥魂。”
(2).沉思入神。 清 周亮工 《書影》卷六:“﹝ 柳陳父 ﹞嘗語人,作一律詩,必冥魂數十番,方為意愜。”
"冥魂"是由"冥"與"魂"構成的複合詞,在漢語體系中屬于偏正結構的文學性表述。《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對"冥"的釋義包含"幽暗的陰間"(卷7,頁345),而"魂"在《說文解字注》中被解為"陽氣也,從鬼雲聲",特指脫離肉體的精神體。
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唐代《酉陽雜俎》"冥魂夜泣,血染枯蓬"的記載,指代亡者滞留于幽冥界的魂魄。現代語言學家王甯在《古漢語詞義論》中分析,這種構詞法承襲了六朝志怪文學"以冥喻幽,以魂拟靈"的修辭傳統。
在語義特征上,"冥魂"包含三個核心義素:①空間屬性(幽冥界域);②存在形态(非實體性);③情感色彩(含悲怆意味)。這與佛教典籍《楞嚴經》所述"中陰身"概念存在語義關聯,但更側重文學意象的表達。
“冥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冥魂(拼音:míng hún)由“冥”和“魂”組成:
組合後,基本含義為“已故者的靈魂”,常用于表達對逝者的哀思。
死者靈魂
清代文獻記載,“冥魂”指代亡者的靈魂。例如:
清·平步青《霞外攟屑》:“請賜一官,以慰冥魂。”
此用法常見于古代祭文或悼念場景,表達對逝者的追思。
沉思入神
清代周亮工《書影》提到,詩人創作時需“冥魂數十番”,指深度思考、全神貫注的狀态。
例如:
“作一律詩,必冥魂數十番,方為意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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