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ings go contrary to one's wishes] 事情的發展與願望相違背
事實與願望相違背。 三國 魏 嵇康 《幽憤》詩:“嗟我憤歎,曾莫能儔。事與願違,遘茲淹留。” 明 方孝孺 《祭外舅鄭公》:“公屢言歸,志輒不遂……豈不顧家,事與願違。” 馬南邨 《燕山夜話·談“養生學”》:“修煉成仙本是道家的想法……但其結果總不免事與願違。”
“事與願違”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ì yǔ yuàn wéi,意思是事情的發展與主觀願望相違背,結果未能如願。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拆解:
引申意義:
強調因客觀條件限制或意外因素,導緻結果與初衷完全相反,常帶有無奈或遺憾的情感色彩。
適用場景:
例句:
“事與願違”生動刻畫了主觀努力與客觀現實之間的矛盾,常用于表達對未達預期結果的感慨。它提醒人們需理性面對不确定性,并在行動前充分考慮潛在風險。
“事與願違”是指事情的發展與個人的願望、期望或計劃相悖違背的情況。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文化中的《孟子·梁惠王上》。文章中有一句“人而無情于人者,焉用鬼神之情?”意為人對待其他人沒有同情心,就算信仰鬼神也沒有意義。後來逐漸演變為“事與願違”,用來形容事情不如人所願,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展。
“事與願違”一共由五個漢字組成。其中,“事”字的部首是“亻”,總筆畫數為八畫;“與”字的部首是“一”,總筆畫數為三畫;“願”字的部首是“心”,總筆畫數為 thirteen;“違”字的部首是“辶”,總筆畫數為七畫。
事與願違(事與願違的繁體字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如果要用古代漢字寫出“事與願違”,可能會寫作“事與願違”。
他一直努力工作,卻事與願違,沒有得到升職的機會。
事實、事情、願望、願望成真、違背、違反
逆境、悔恨、落空、幻滅
遂願、心想事成、如願以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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