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唐書·經籍志》乙部正史類有《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後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共十三史。 宋 人加《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遂有“十七史”之稱。參閱《宋史·藝文志二》、 清 王鳴盛 《十七史商榷》卷九九。
“十七史”是中國古代正史文獻的集合概念,特指到宋代為止形成的十七部官修史書。以下是詳細解釋:
十七史是宋代學者對前代正史的統稱,包含從《史記》到《新五代史》的17部史書。這些史書由朝廷主持編纂,記錄曆代王朝的政治、制度、人物等核心曆史内容。
十七史分為兩個階段:
唐代十三史
包括《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後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
宋代新增四史
宋人将《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加入,形成十七史。
十七史是研究先秦至五代曆史的核心文獻,宋代文天祥曾以“一部十七史,從何說起”表達曆史的厚重。清代學者王鳴盛還著有《十七史商榷》,專門考訂這些史書。
如需完整列表或進一步擴展(如“二十一史”),可參考權威曆史文獻。
《十七史》是指中國曆史上編纂完成的17部正史,它們是漢代的《史記》、三國時期的《三國志》、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晉書》《宋書》《梁書》《陳書》、隋唐時期的《北史》《南史》、五代十國時期的《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代的《宋史》、遼金時期的《遼史》《金史》、元代的《元史》,明代的《明史》,清代的《清史稿》。《十七史》被譽為中國曆史的寶庫,對于研究中國古代曆史具有重要的價值。
《十七史》的拆分部首是“言”,它屬于六筆字。
《十七史》來源于中國古代曆史文獻的整理和編纂。這些史書大部分由當朝曆史官員所撰寫,記錄了各個時期的政治、社會、軍事、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是中國曆史的重要資料。
《十七史》的繁體書寫形式為「十七史」。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特别是在結構和筆畫上。例如,《十七史》中的字在古代寫法中可能有些變化,例如「史」字的「又」部寫作「ヨ」,「至」部寫作「之」等。
他從《十七史》中找到了很多有關古代中國曆史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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