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刻薄殘酷。奮,猛。《新唐書·酷吏傳序》:“ 天寶 後至 肅代 間,政纇事叢,姦臣作威,渠憸宿狡,頗用慘刻奮,然不得如 武後 時敢搏摯殺戮矣。”
“刻奮”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kè fèn,其核心含義為“刻薄殘酷”,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指行為或态度苛刻、嚴酷,帶有貶義色彩。其中“奮”在此處引申為“猛烈”之意,強調手段的極端性。
文獻出處
源自《新唐書·酷吏傳序》:“天寶後至肅代間,政纇事叢,姦臣作威,渠憸宿狡,頗用慘刻奮,然不得如武後時敢搏摯殺戮矣。”此處通過曆史語境,描述唐代特定時期官吏嚴酷的治理方式。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新唐書》原文或《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以權威典籍為準。
《刻奮》是指以刻苦努力的精神和态度來努力追求目标和提升自己的行為。它強調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努力工作和學習,追求卓越。
《刻奮》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刻”和“奮”。
“刻”的部首是刀,它的筆畫是4畫。
“奮”的部首是大,它的筆畫是8畫。
《刻奮》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文化傳統,強調了刻苦奮鬥和積極進取的精神。
《刻奮》的繁體寫法是「刻奮」。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隨着時間的變遷而有所改變。《刻奮》這個詞的古時候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但整體意義基本一緻。
1. 他以《刻奮》的精神每天堅持鍛煉身體。
2. 她對工作充滿了《刻奮》的态度,從不輕易放棄。
3. 考試前夕,他整夜不眠,全神貫注地進行着《刻奮》的複習。
刻苦、刻骨銘心、奮鬥、奮發、努力、努力不懈
拼搏、耐勞、勤奮、努力、賣力、用功
懶散、消極、怠惰、懈怠、松懈、漫不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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