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法審令”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典籍的成語,主要強調法令制度的嚴謹性和公開性,具有深厚的法治思想内涵。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明法
“明”指彰明、公開,“法”指法律條文。合指法律條文必須清晰明确,并向民衆公示,确保人人知曉法律内容。《管子·明法》載:“所謂治國者,主道明也”,強調法令公開是治國基礎 。
審令
“審”意為審慎、周密,“令”指政令或具體法規。指政令頒布前需經過嚴謹審議,确保其合理性與可行性。《韓非子·定法》稱:“法不審則令不行”,說明法令未經審慎制定則難以推行 。
該成語最早見于戰國兵家著作:
▶《尉缭子·戰威》:“明法審令,不蔔筮而事吉” ,指嚴明法令可趨吉避兇。
▶《管子·明法解》進一步闡釋:“明主者,明法審令而已矣”,将“明法審令”視為明君的核心治國手段 。
主張以公開、穩定的法律代替君主個人意志,如《商君書·定分》強調:“法令明而民知所避就” 。
通過“審”字突出法令制定需經過系統論證,避免隨意性,體現早期程式法思想。
該成語至今仍被用于強調:
▶立法透明(如政策公示制度)
▶法令嚴謹性(如立法聽證程式)
其精神實質與當代“科學立法、嚴格執法”的法治理念高度契合。
參考文獻
“明法審令”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申明法令并謹慎制定政令,強調法治的嚴謹性和規範性。以下為詳細解釋:
該成語最早出自戰國兵書《尉缭子·戰威》:“明法審令,不蔔筮而事吉;貴功養勞,不禱祠而得福。”
背景思想:主張通過明确法令、謹慎施政來實現國家治理,而非依賴占卜或祈禱,體現了先秦法家“以法治國”的理念。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原文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尉缭子》及相關法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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