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swer to a letter] 回複的信
回複的書信。 宋 沉括 《夢溪筆談·人事二》:“有一縣令使人,獨不肯去,須責回書。”《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回:“寫了一封回書,交給帳房。”
“回書”一詞主要有以下三層含義,綜合不同來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詞義(回複書信) 指收信人回複對方的書信,屬于古代書信往來中的常見表達。例如:
二、傳統戲劇劇目 特指傳統戲曲《白兔記》中的一折戲,多個地方劇種均有此劇目,内容多圍繞書信往來的情節展開。
三、佛教文獻 指唐代高僧良價所作的文章《娘回書》,屬于佛教典籍中的書信體文獻。
補充說明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如需了解具體戲劇情節或佛教文獻内容,可進一步查閱《白兔記》劇本或《祖堂集》等典籍。
《回書》是指回信,通常是在收到來信後,書寫一封回信以答複對方的信件。回信可以是對友人、親人、師長或觀衆等的回複,也可以是對公務、商務或請求的回應。
《回書》的部首是口(kǒu)字旁,表示與口有關的事物,筆畫數為6畫。
《回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意味着回複書信的行為。在古代,書信是人們交流思想、傳遞信息的重要方式之一。人們互相書信往來,以表達自己的想法、感受和意見。
《回書》的繁體字為「迴書」。
在古代,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古時候「回書」的寫法多為連寫,字與字之間沒有明确的間隔。古人用短小的筆畫将字寫在竹簡、紙張或其他材料上,形成連續的書寫體。
1. 我昨天收到了你的來信,我會盡快給你寫一封回書。
2. 請确保你的回書在規定時間内送達。
1. 回信:回複收到的信件。
2. 回函:回複對方的函件。
3. 回複:對收到的信息、問題等進行答複。
4. 回電:通過電話回複對方的來電。
1. 回信、複信、覆信
2. 回函、複函、覆函
1. 收信:接收别人寄來的信函。
2. 寄信:将信函發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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