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mband;armlet;brassard;arm badge;shoulder emblem(patch)] 佩帶在衣袖上表明身分等的标志
佩帶在左袖上臂部分,用以表示身分或職務的标志。 艾青 《擡》詩:“這是一個服務隊的隊員,灰色的制服上還挂得有他的臂章。” 碧野 《沒有花的春天》第十一章:“ 李阿虎 忽然想起口袋裡的臂章,他連忙把臂章掏出來,穿戴到左臂上。”
臂章是佩戴在衣袖上用以标識身份、職務或所屬組織的标志性符號,其詞義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形制與構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臂章多由布料、金屬或塑料制成,呈矩形或盾形,常印有文字、徽記或編號。現代标準《公共安全行業标準GA 523-2004》規定警用臂章須包含所屬機構全稱與警徽圖案。
功能分類
在軍事領域,《中國人民解放軍内務條令》明确臂章用于區分軍兵種及部隊番號;民用場景中,國際紅十字會臂章則作為人道救援人員保護标識,《日内瓦公約》賦予其特殊法律效力。
詞源演變
據《漢語大詞典》考據,“臂”字甲骨文象形為手臂,“章”原指花紋,二字組合最早見于民國時期公文,特指軍警袖标。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收錄該詞1943年正式成為規範漢語詞彙。
文化象征
民俗學者曲彥斌在《中國民俗語言學》中指出,戲曲中的“卒子”臂章源自明代衙役标識,此類文化符號承載着社會等級制度的曆時性記憶。
臂章是佩戴在衣袖上臂部位(通常為左臂)的标志物,主要用于标識身份、職務、所屬單位或榮譽等信息。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與用途
臂章常見于軍人、警察及部分職業人員,通過圖案、文字或顔色區分職責或所屬機構。例如,中國人民解放軍07式軍服以臂章作為軍種識别标志,部分國家軍隊也将其用于表示兵種或技術勤務。
設計與材質
佩戴規範
一般固定在左臂,如軍警執勤時佩戴的紅色或黃色絲織臂章。其他場合(如學校、機關)也可能使用,以标明身份或職務。
示例與擴展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權威詞典或百科(如滬江詞典、搜狗百科)。
報關璧晖禀命不着調采茶饞渴創草踔虛翠雲鬟抵命飛熊入夢感恸弓人怪戾罛船規造荷寵懷私澗松郊射浄潔今是昨非計聽局司開津克剝顆子空想款項苦累梁楹煉鐵聯屯禮金臨河羨魚利涉柳棬命宗鬧腔女侄排軋楩椁迫人淺春前武騷人山岬神謀食籍適嗣碩響歲罔苔梅替身演員頽基韋編三絕穩住架限韻校力鞋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