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限度的要高價。瞞天,漫天。形容無限度。讨價,指賣東西的人要價錢。《儒林外史》第十四回:“這個正合着古語,‘瞞天讨價,就地還錢’,我説二三百銀子,你就説二三十兩!”亦作“ 瞞天要價 ”。《人民戲劇》1978年第4期:“我就不信二位真想放棄 太州 ! 太州 一丢,你們到哪兒去占山為王?算啦!二位不必再瞞天要價了。”
“瞞天讨價”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指賣方在交易中提出遠高于實際價值的要價,形容“毫無節制地索要高價”。其中“瞞天”通“漫天”,表示沒有限度;“讨價”即賣方開價。
該成語最早見于清代吳敬梓的《儒林外史》第十四回,原文為:“這個正合着古語,‘瞞天讨價,就地還錢’,我說二三百銀子,你就說二三十兩!”。此處通過買賣雙方的讨價還價場景,揭示了成語的現實意義。
該成語與“就地還錢”常成對使用,體現買賣雙方的博弈關系。現代語境中,也用于提醒商業行為需遵循誠信原則。
《瞞天讨價》是一個成語,意指隱瞞真實情況以獲取更大利益。比喻通過不正當手段或詭計,以低價買進或高價賣出,從中取得巨大利益。
《瞞天讨價》共有4個漢字,其中“瞞”字由目部和曼字旁組成,共17畫;“天”字由一天字旁組成,共4畫;“讨”字由言部和寅字旁組成,共10畫;“價”字由人部和貝字旁組成,共8畫。
《瞞天讨價》的出處可以追溯到明代李時中的《武經總要》:“或質山,或闖關,或走川,化身司秤,瞞天讨價。”後來,這個成語被廣泛使用,并成為流傳至今的常用詞語。
《瞞天讨價》的繁體字為「瞞天討價」。
在古時候,《瞞天讨價》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例如,根據清代康熙字典,其中的“天”字寫作“田”,“讨”字寫作“討”。不過,整體意思和用法保持一緻。
1. 他常常用各種手法瞞天讨價,謀取不義之財。
2. 這個商人的本領就在于瞞天讨價,總是能以最低的價錢買到最好的貨物。
1. 瞞天:隱瞞真相;欺騙大家。
2. 讨價還價:買賣雙方就價格進行反複商議,争取達成最滿意的結果。
3. 曲線讨價:通過迂回曲折的方式争取更好的價格。
1. 謊報價格:故意虛報價格,以獲取更多利益。
2. 克扣:在交易過程中減少或扣留應付的款項。
3. 铤而走險:采取冒險行動以獲取更大利益。
1. 公開交易:公正、公平的交易方式,充分透明,沒有隱瞞。
2. 一闆一眼:按照規矩、程式進行交易,沒有任何不當手段。
3. 誠信交易:誠實守信的交易行為,不以欺騙獲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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