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世。代,世。 三國 魏 曹植 《求自試表》:“竊感先帝早崩, 威王 棄代,臣獨何人,以堪長久。” 唐 柳宗元 《先太夫人河東縣太君歸祔志》:“先夫人姓 盧 氏…… 元和 元年,歲次丙戌五月十五日,棄代于 永州 零陵 佛寺。”《新唐書·李景略傳》:“梅録俯僂前哭, 景略 即撫之曰:‘可汗棄代,助爾號慕。’”
“棄代”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需注意,“棄代”與“棄養”(婉指父母去世)、“棄市”(古代刑罰)等詞含義不同,不可混淆。
《棄代》是一個漢字詞彙,意思是放棄或丢棄。它的拆分部首為弓和人,總共有8個筆畫。
這個詞彙來源于古代的漢字,代表了人們在某種情況下主動放棄或抛棄某物或某種行為。繁體字形為「棄代」。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棄代》在古代的寫法為「廾⺈弓人」。其中,「廾」表示兩人面對面相對的意象,「⺈」表示人體的部分,「弓」表示放棄或抛棄。
以下是一些關于《棄代》的使用例句:
1. 他決定棄代過去的生活,重新開始。
2. 在經濟危機中,許多公司被迫棄代高成本的策略。
3. 她甯願棄代這份工作,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夢想。
一些相關的組詞包括:
1. 棄置:放棄或抛棄某物。
2. 棄權:放棄自己的權力或選擇權。
3. 棄職:主動辭去工作或職位。
一些近義詞包括:
1. 放棄:主動丢棄或抛棄。
2. 抛棄:不再關心或扔掉。
3. 舍棄:有意放棄或抛棄。
一個反義詞是保留,表示保持或保有某物或某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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