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緻禍患。《戰國策·韓策一》:“夫以有盡之地,而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而買禍者也。”
“買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買禍”指招緻禍患,即因自身行為主動引發災禍。其核心含義在于強調“主動招惹災難”,而非被動承受。例如《戰國策·韓策一》中提到:“夫以有盡之地,而逆無已之求,此所謂市怨而買禍者也。”
(注:此處“市怨”指招緻怨恨,“買禍”則指引發禍患,兩者共同構成因果關系。)
主要見于曆史文獻,如《戰國策》中韓國的外交策略讨論,用“買禍”批評割地求行為如同主動換取災禍。
多用于書面語境或曆史分析,形容因決策失誤、貪婪等主觀因素導緻的災難。例如:“過度擴張市場卻忽視風險,無異于買禍。”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戰國策》相關篇章或權威古漢語詞典。
買禍,又稱作自尋煩惱、自找麻煩,是一個成語,意指自願或無意中引來不幸、麻煩或困厄。買禍的本意是“購買禍端”,形容人們主動将悲慘的結果帶到自己身上。
拆分買禍的部首是立、示,部首為立,筆畫數為4。
買禍兩個字的拆分中,買的部首為乙,示的部首為示。
買禍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典故。據《莊子·逍遙遊》記載,宋國有一個叫“買臣”的人,他時常養蠶,但是因為常常被蠶弄腿癢,就用刀割破自己的腿肉,想要摧殘蠶蟲,結果腿部感染,導緻腐爛,最終失去了一條腿。
買禍的繁體字為賣禍。
在古代的寫法中,買禍的字形并沒有太大變化,依然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古代的寫法與現代寫法相比,字形稍有不同,但整體結構保持一緻。
1. 他常常戴着耳機聽音樂,結果在馬路上被摩托車撞了,真是自己買禍。
2. 這個人喜歡插手别人的事情,結果惹來麻煩,簡直就是自尋買禍。
組詞:買賣、買辦、買單。
近義詞:招禍、招災、招惹。
反義詞:避禍、避災、躲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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