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處斬首。《清史稿·高宗紀四》:“辛酉, 莊有恭 論斬。”
論斬是古代中國法律中的死刑判決術語,指經司法程式判處罪犯斬首之刑。其核心含義與法律實踐如下:
指經審判定罪後判處斬刑。
《漢語大詞典》:論,定罪;斬,斬首。論斬即定罪處以斬首之刑。
《古代漢語詞典》:特指将犯人斬首處死的刑罰判決。
需經官府審理、定罪後上報核準,常見于重大案件(如謀逆、殺人)。
《大清律例·刑律》:死刑案件須逐級複核,最終由皇帝"勾決"後執行。
區别于"絞刑"(保留全屍),斬刑屬更嚴厲的死刑,適用于重罪。
《中國法制史》(張晉藩著):清代死刑分"斬"與"絞",斬刑示加重懲處。
公開行刑("棄市")以警示民衆,體現封建法律"明刑弼教"思想。
清代有"斬立決"(立即執行)與"斬監候"(秋審後執行)之分,反映司法層級。
權威參考文獻
“論斬”是中國古代法律術語,主要含義為判處斬首,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曆史背景
該詞多用于明清時期司法文書,屬于死刑判決的正式表述,常見于謀逆、重貪等重罪案例。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論斬”可引申為公開嚴厲批評,形容言辭犀利、不留情面。但此用法較罕見,更多見于文學化表達,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若需查看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2、5的原文引述。
奧林匹克格言拔腳避放步擔儳和朝京超擢持拔稠鬧辍塗楚重瞳淡出盯視飛蕩廢舍鞲扇規圖谷米滾刀橫鲠闳雅歡戚虺易伽楠珠節刌肌慄近東金銀首飾糾墨顝客癞須勒面裂片令則淪波落地簽證密查木框撚煩暖眼排斡彯撆歉荒器範衾幄侵漁秋鞘麇集讓茶人多手雜熱食日月踰邁三頭六面扇構善字貼配萎悴畏俯骁勇謝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