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詩的體裁。 清 趙翼 《瓯北詩話·七言律》:“ 沉約 輩又分别四聲,創為蜂腰、鶴膝諸説而律體始備。”參見“ 律詩 ”。
律體是中國古典詩歌體裁中具有嚴格聲韻規範的創作形式,其核心特征體現在聲律、對仗與章法結構的程式化要求。該體裁的形成标志着漢語詩歌從古體詩向近體詩的過渡,在唐代達到藝術高峰并成為後世詩歌創作的重要範式。
從聲律規範看,律體嚴格遵循平仄交替規則,要求詩句中平聲(相當于現代漢語第一、二聲)與仄聲(第三、四聲及入聲)交替出現,形成抑揚頓挫的節奏美。如五言律詩的标準平仄格式為: $$ 平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 這種聲調組合規則在《漢語詩律學》中有系統闡述。
對仗工整是律體的另一核心要素,要求颔聯(第三、四句)與頸聯(第五、六句)必須形成嚴格的對仗關系。以杜甫《春望》為例:"感時花濺淚,恨别鳥驚心"中,"感時"對"恨别","花"對"鳥","濺淚"對"驚心",展現詞語結構、詞性、語義的精密對應,這種藝術特征在《唐詩三百首詳析》中多有例證。
章法結構方面,律體遵循起承轉合的布局原則。以五言律詩為例,首聯破題,颔聯承接,頸聯轉折,尾聯合攏,這種嚴謹的章法在《中國詩學體系論》中被歸納為"四聯八句,環環相扣"的結構美學。宋代文論家嚴羽在《滄浪詩話》中特别強調"律詩要法,首聯要突兀,颔聯要精工,頸聯要變化,尾聯要有力"的創作準則。
該體裁的形成可追溯至南朝沈約的"四聲八病"理論,經初唐沈佺期、宋之問等人完善定型。清代學者王士禛在《帶經堂詩話》中指出:"律詩之設,肇自梁陳,成于初唐,至盛唐諸公,始極其變",清晰勾勒出該詩體的發展脈絡。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詩詞格律》中統計顯示,标準律詩中單句内平仄交替、聯間平仄相粘的規則覆蓋率超過98%,證實其規範的系統性。
“律體”是一個文學術語,指律詩的體裁,其核心特征在于遵循嚴格的聲韻、對偶及字數規則。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起源
律體形成于南北朝時期,沈約等人提出“四聲八病”理論,區分平仄聲調并規範用韻,奠定了律詩的基礎。至唐代,這種體裁逐漸發展成熟,成為近體詩的重要形式。
核心規則
曆史文獻佐證
清代趙翼在《瓯北詩話》中提到,沈約等人通過規範四聲與聲病學說(如蜂腰、鶴膝),使律體體制完備。
擴展說明
需注意“律體”與“古體詩”的區别:前者強調格律嚴整,後者形式相對自由。此外,現代語境中“律體”偶爾也用于描述其他有嚴格格律的文體(如詞、曲),但通常特指律詩。
若需進一步了解律詩的具體案例或演變脈絡,可參考古典詩詞研究專著或權威文學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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