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诗的体裁。 清 赵翼 《瓯北诗话·七言律》:“ 沉约 辈又分别四声,创为蜂腰、鹤膝诸説而律体始备。”参见“ 律诗 ”。
“律体”是一个文学术语,指律诗的体裁,其核心特征在于遵循严格的声韵、对偶及字数规则。以下是详细解释:
定义与起源
律体形成于南北朝时期,沈约等人提出“四声八病”理论,区分平仄声调并规范用韵,奠定了律诗的基础。至唐代,这种体裁逐渐发展成熟,成为近体诗的重要形式。
核心规则
历史文献佐证
清代赵翼在《瓯北诗话》中提到,沈约等人通过规范四声与声病学说(如蜂腰、鹤膝),使律体体制完备。
扩展说明
需注意“律体”与“古体诗”的区别:前者强调格律严整,后者形式相对自由。此外,现代语境中“律体”偶尔也用于描述其他有严格格律的文体(如词、曲),但通常特指律诗。
若需进一步了解律诗的具体案例或演变脉络,可参考古典诗词研究专著或权威文学史资料。
《律体》这个词是指中国古代文学中的一种格言体诗歌形式。它由两个部分组成:律和体。
律,拆分部首为彳 (chì) 和心 (xīn),总共两个笔画。彳表示行走,心表示心思。律体中的律指的是格律,即诗歌的规则和要求。
体,拆分部首为亻 (rén) 和身 (shēn),总共两个笔画。亻表示人,身表示身体。律体中的体指的是诗歌的形式和结构。
《律体》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文学家杜甫的《律》。在此之前,中国古代的文学创作主要以古体诗为主,而律体则是在唐代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诗歌形式。
无论是汉字繁体还是简化字,都可以使用《律体》这个词来表示上述的意思。繁体字中的“律”和“体”分别写作「律」和「體」,但意思和发音均无差异。
古时候的汉字写法往往与现代写法不同,但《律体》一词的写法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在古代,通常将“律”写作“律”或“⻰”,将“体”写作“體”。
以下是一个例句:“他用《律体》的形式表达了对家乡的思念之情。”
关于《律体》的组词,可以有“律诗”、“律文章”等。律诗指的是按照律体写成的诗歌,律文章则是按照律体写成的散文或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
与《律体》相近义的词汇有“格律”、“诗律”等,它们都指的是诗歌创作时需要遵守的规则和要求。
《律体》的反义词可以是“自由体”,它指的是没有任何格律限制的诗歌形式,创作者可以自由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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