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分别究析事物之理。《莊子·天下》:“ 惠施 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歷物之意,曰:‘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歷,一本作“ 厤 ”。 陸德明 釋文:“厤,古歷字,本亦作‘歷’。分别歷説之。” 章炳麟 《訄書·訂文》:“歷物之意,志念祈嚮之曲折,其變若雲氣,而言或以十數。”
"曆物"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深入探究、辨析事物的本質與規律,尤其強調對事物根本原理的剖析與推演。以下從漢語詞典及古籍用例角度詳細解釋:
辨析物理,窮究根本
"曆"有遍曆、推算、明晰之意;"物"指客觀事物及其内在道理。"曆物"合指系統性地考察、分析事物,直至洞悉其根本屬性和運行法則。例如《漢語大詞典》釋為:"謂究察事物之理",強調對事物内在邏輯的深刻推求。
哲學與邏輯層面的推演
該詞多見于先秦哲學文獻,特指通過邏輯思辨揭示事物矛盾與統一性。如惠施提出的"曆物十事"(十組辯證命題),即通過極端化推演(如"至大無外,至小無内")探究空間、時間、同異等本質問題。
《莊子·天下》(戰國)
"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曆物之意曰……"
此處"曆物之意"即惠施推演事物本質的十大命題(如"天與地卑,山與澤平"),體現名家學派對概念相對性的思辨。
《列子·仲尼》(戰國至晉)
"惠子曰:'……放于萬物而不窮,逐于群有而不困,謂之曆物。'"
描述"曆物"為一種不受具體事物束縛、通達萬物規律的認知境界。
在當代漢語研究中,"曆物"被視為中國古代邏輯學與自然哲學的重要範疇:
“曆物”是中國古代哲學中的一個術語,最早出自《莊子·天下》篇,與名家學派代表人物惠施的思想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曆物”原指分别究析事物之理()。其中“曆”通“厤”,意為分析、推演;“物”指客觀事物,合指對事物本質進行邏輯推演與辨析。
名家學派的核心方法
惠施提出“曆物十事”(十大命題),如“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通過邏輯推演探讨空間、時間等抽象概念,體現了先秦名家對事物本質的思辨()。
辯證思維的體現
其方法論強調對事物矛盾性的分析,如“天與地卑,山與澤平”等命題,突破日常經驗認知,試圖揭示相對性與絕對性的統一。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6)将“曆物”解釋為“曆法中的時間單位”或拆分理解為“曆史與物質”,這與原典語境不符,屬于現代誤讀()。
章炳麟在《訄書》中提到“曆物”對漢語詞彙發展的影響,認為其體現了古代思想家通過語言邏輯探索複雜抽象概念的能力()。
建議:若需深入理解,可結合《莊子·天下》原文及惠施“曆物十事”的具體命題進行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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