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禁戒 ”。
禁誡(jìn jiè)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禁”與“誡”兩個語素構成,核心含義指通過禁令或規勸的方式約束行為,防止過失。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指以法令或強力制止某種行為,如《說文解字》釋“禁”為“吉兇之忌也”,強調對禁忌行為的強制性約束。
側重勸告、警示,如《玉篇》釋“誡”為“警也,命也”,通過言語教化使人警惕過錯。
融合了法律禁令與道德規勸的雙重作用,既包含外在強制性的禁止,也蘊含内在道德規範的告誡,如《漢語大詞典》定義為“禁止和告誡”。
“入境而問禁,入國而問俗。” 其中“禁”指當地禁令,體現社會規範中的禁止性條款。
“申敕禁誡,足以殄災。” 此處“禁誡”指通過法令與訓導消除災禍,凸顯其社會治理功能。
在當代語境中,“禁誡”多用于法律、宗教或倫理領域:
“禁止”僅強調外力強制(如法律禁令),而“禁誡”兼具外在強制與内在道德喚醒。
“勸誡”偏重言語引導,“禁誡”則包含制度性約束,二者共同構成行為規範體系。
權威參考來源:
“禁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具體解釋如下:
“禁誡”是“禁戒”的異體寫法,兩者含義相通。核心意義為:
該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古籍或宗教文本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百喻經》《後漢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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