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彰贞烈的匾额。 明 冯梦龙 《智囊补·语智·善言》:“ 丹徒 靳文僖 之继夫人,年未三十而寡,有司为之奏请旌典。” 明 王世贞 《吴节妇吟》:“儿能成名孙復显, 吴 家鼓吹迎旌典。”
旌典是汉语中具有历史专属性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官府表彰忠孝节义行为的典章制度”。该词由“旌”与“典”两个语素构成:
基本释义
“旌”本义为旗帜,引申为表彰、显扬,《说文解字》释“旌,所以精进士卒也”;“典”指典章制度,《周礼·天官》载“典,常也,经也,法也”。二字组合后特指古代官方建立的旌表制度。
历史沿革
作为封建礼教的重要载体,旌典制度最早见于《礼记·王制》“命太史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好恶,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后经汉唐完善,至明清形成完整的旌表体系。
应用范围
主要涵盖四类对象:
《清史稿·选举志》记载“凡孝义忠节,皆题请旌表”。
该制度承载着儒家伦理价值观,通过立牌坊、赐匾额等形式固化社会规范,如《大明会典》规定“节孝妇女,各给银建坊”,成为古代道德教化的物质象征。
(注:文献标注中对应《汉语大词典》第7卷,对应《古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引自《中国礼制史》,参考《二十四史制度考释》,出自《明清社会文化专题研究》)
“旌典”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表彰贞烈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旌典”指古代官府为表彰忠孝节义、贞烈德行而颁发的匾额或荣誉。例如明代冯梦龙《智囊补》提到“奏请旌典”,即通过官方程序为守寡的贞烈女性申请表彰。
旌(jīng)
典(diǎn)
明代文献中常见该词,如王世贞《吴节妇吟》描述家族因节妇获得“旌典”后迎接荣誉的场景。这类匾额多由地方官奏请朝廷颁发,具有社会教化功能。
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多见于历史文献或研究。如需具体案例,可参考《明史·列女传》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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