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遍及;普施。《後漢書·和帝紀》:“ 孝章皇帝 崇弘鴻業,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三國志·吳志·賀邵傳》:“海内樂業,大化普洽。” 南朝 宋 顔延之 《車駕幸京口三月三日侍遊曲阿後湖作》詩:“德禮既普洽,川嶽徧懷柔。”《宋史·樂志十三》:“鴻霈普洽,言歸端門。”
"普洽"是由"普"與"洽"構成的複合詞,在現代漢語中屬于書面用語。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普"意為普遍、全面,指事物涉及範圍廣無遺漏,如《尚書·堯典》載"普天之下"即取此義;"洽"本義為浸潤、沾濡,《說文解字》釋為"霑也",引申指和諧、協調的狀态,如《詩經·大雅》"洽此四國"即表融洽之意。
二字合用時,"普洽"特指恩澤、教化或政策全面覆蓋且施行融洽的良性狀态。該詞多用于描述社會治理效果,如《宋史·樂志》載"仁聲普洽,華夷來同",強調仁政的廣泛施行與各族融洽歸附。在當代語境中,可引申指惠民政策全面落實且群衆滿意度高的社會治理成效。
字源學角度分析,"普"甲骨文作日光普照之形,金文增"曰"強調普遍性;"洽"從水合聲,既表潤澤之态,亦含和合之意。二字組合形成"全面覆蓋"與"和諧施行"的雙重語義場,符合漢語複合詞"并列互補"的構詞規律。
“普洽”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拼音與基本釋義
拼音為pǔ qià,意為“遍及、普遍施與或覆蓋”。常用于描述恩澤、教化等抽象事物廣泛傳播,如“德化普洽”指道德教化遍及四方。
出處與經典用例
用法特點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曆史、文學讨論中,強調事物(如政策、恩惠)的廣泛性和無遺漏性。例如“鴻霈普洽”(恩澤普遍施與)。
近義詞與關聯詞
可聯繫“普及”“廣布”等詞,但“普洽”更側重“全面覆蓋且深入”,多與“德化”“大化”等抽象概念搭配。
“普洽”是一個古典書面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核心含義為“全面覆蓋并施行”。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三國志》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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