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警察。《新民晚報》1985.11.3:“ 喬治梁 打開車門一看,附近沒有警伯。”
警伯是漢語中一個曆史色彩濃厚的複合詞,現多用于文學作品的特殊語境。該詞由"警"與"伯"兩個語素構成:"警"字本義為戒備,引申指警察、警戒;"伯"原指古代爵位或對長者的尊稱,後衍生出首領、長官的含義。組合後多指警察群體的統領者或尊稱警界前輩,常見于清末民初文獻。
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章炳麟《新方言·釋官》:"今人謂警察吏為警伯",印證其最初特指警察官吏的用法。在近現代文學中,魯迅《華蓋集·夏三蟲》亦有"警伯執鞭"的表述,體現該詞作為舊時警察代稱的語用特征。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退出日常使用範疇,但在曆史文獻研究、民國時期文學解讀等領域仍具考據價值。其構詞法保留着漢語"偏正結構"的典型特征,通過"警"限定"伯"的職業屬性,形成特定職官稱謂,這與古代"太尉""司寇"等官職命名邏輯一脈相承。
“警伯”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該詞最常見的解釋是警察的别稱,尤其作為口語化表達使用。例如《新民晚報》1985年的例句中提到“附近沒有警伯”,、5、10等中等權威來源也明确指出其指代警察。
構詞分析
由“警”(警戒、警惕)和“伯”(長輩/尊稱)組成,字面可理解為“具有警覺性的長者”。部分來源(如、3)引申為經驗豐富且保持警惕的人,既可指警察、保安等職業人群,也可形容有遠見的長輩或領導。
使用場景
常見于口語或文學表達,現代使用頻率較低,更多作為特定語境下的代稱。例如在新聞報道或對話中替代“警察”以增加語言生動性(如的報刊用例)。
提示:若需更權威的現代漢語詞彙解析,建議參考《現代漢語詞典》或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相關資料。
桉牍百吏标度逼耳簸谷不嗄茶匙長興籌赈春思大良造大貉小貉稻秫的這兜術天非為服刀浮翳貢官歸休含苞熯熾候舍滉滉還将有蕙炷江郊徼塞解化積賤近天倔強寇暴溜凈柳翣倫徒賣劍買犢貿販旁側匹夫庶婦平地起孤丁批允棋布星陳切近清古青粱輕強群島失愛庶寀素支湯廚條播跳箱體骨猥酒微逆危岫心謗腹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