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祭祀用的有禾稼飾紋的酒器。《周禮·春官·司尊彜》:“秋嘗,冬烝,祼用斝彜、黃彜。” 鄭玄 注:“斝讀為稼,稼彜,畫禾稼也。” 宋 胡錡 《拟谷實進封常熟縣開國公制》:“乃刻名於繅璧,乃彰用於斝彜。”
斝彜是中國古代青銅禮器中的重要類型,兼具祭祀與禮儀功能。其名稱由“斝”與“彜”二字複合而成,需從字形、器物特征及文獻記載綜合考釋:
字義溯源與器物定義
“斝”(jiǎ)初文象形,特指三足、圓口、帶鋬(把手)與雙柱的溫酒器,《說文解字》釋為“玉爵也……象形”,後泛指青銅酒器。“彜”(yí)本義為宗廟常器,《周禮·春官·司尊彜》将“六彜”(雞彜、鳥彜、斝彜、黃彜、虎彜、蜼彜)列為祭祀專用酒器,鄭玄注:“彜,法也,言為尊之法正也”。故“斝彜”狹義指周禮中形制特定的祭祀用斝,廣義可涵蓋商周時期作為禮器的斝類青銅器。
形制特征與功能演變
斝彜典型形制為:侈口(口沿外撇)、束腰、三錐足或袋足,口沿立雙柱(防散熱),側設鋬。早期為溫酒器,後演變為盛酒器或祭器。商代斝多體型高大,紋飾繁缛(如獸面紋);西周後漸簡,與爵、觚組合使用于祼祭(灌地降神之禮)。《儀禮·特性饋食禮》載“主婦洗爵、酌,亞獻屍”,鄭注提及斝彜在儀式中的角色。考古發現如殷墟婦好墓出土的“司母”方斝,印證其禮儀核心地位。
禮制象征與曆史地位
斝彜是“重酒文化”的物化體現,代表商周貴族“明貴賤,辨等列”的禮制秩序。《禮記·禮器》強調“宗廟之器存焉,貴賤之等級辨焉”,斝彜作為廟堂重器,其材質(青銅)、紋飾(饕餮、夔龍)與銘文均承載政治與宗教權威。西周中期後,隨着禮制改革(重食輕酒),斝彜逐漸衰落,被壺、尊等器類取代,但其形制元素(如雙柱)仍影響後世酒器設計。
學術參考依據
“斝彜”是中國古代青銅禮器中的一種組合稱謂,其含義需從“斝”和“彜”兩方面綜合解析:
斝(jiǎ)
指古代盛酒或溫酒的器具,形似爵而更大,無流無尾,口沿有雙柱,三足或四足,常見于商晚期至西周中期。其功能包括祭祀時盛放鬯酒(一種香酒)或用于溫酒。
彜(yí)
廣義指宗廟祭祀常用的禮器總稱,狹義特指盛酒的尊類器物。作為禮器,彜器象征法度與禮儀,常用于重大祭祀活動。
祭祀功能
斝彜屬于“六彜”之一(《周禮·春官》記載),專用于秋、冬季節的“嘗祭”和“烝祭”,盛放郁鬯(祭祀用香酒)。
形制特點
曆史演變
斝初見于夏代晚期,盛行于商周;彜器則貫穿青銅時代,後成為禮器泛稱。斝彜作為特定禮器組合,反映了商周時期祭祀制度的規範化。
斝彜不僅是實用器皿,更是“禮治”的物化體現。其紋飾與用途均與農耕文化、祖先崇拜密切相關,彰顯了古代“敬天法祖”的思想。
如需進一步了解斝彜的考古實例,可參考陝西曆史博物館藏“日己方彜”(提及),其銘文與紋飾具有典型研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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