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俱全,齊備。《後漢書·寇恂傳》:“ 寇恂 文武備足,有牧人禦衆之才,非此子莫可使也。”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漣水》:“石色黑而理若雲母,開發一重,輒有魚形,鱗鬐首尾,宛若刻畫,長數寸,魚形備足。”《書·洪範》“五者來備” 唐 孔穎達 疏:“五者於是來皆備足,須風則風來,須雨則雨來,其來各以次序。” 宋 胡仔 《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國風漢魏六朝下》:“《雪浪齋日記》雲:為詩……欲法度備足,當看 杜子美 。”
“備足”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明确語義結構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備”與“足”的聯合表意。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備”指準備、置辦,“足”表示完全、充分,組合後整體指“準備齊全且數量足夠滿足需求”。該詞在語法功能上表現為及物動詞,常接具體事物作賓語,例如“備足物資”“備足教材”等。
從語義演變角度看,漢典網考證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文獻《農政全書》,原指農業生産中儲備足夠糧種,後經語義泛化延伸至生活、工作等場景,強調預先完成的充分準備過程。國學大師網《漢語大詞典》電子版收錄其兩重引申義:一為動詞性用法,指“完成全部所需物品的籌備”;二作形容詞短語,表“準備狀态已達完備程度”。
北京大學現代漢語語料庫統計顯示,該詞在當代書面語中的使用頻率達0.23‰,主要集中于行政公文、商務文書等正式語境。在句法搭配方面,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動詞用法詞典》指出其常與時間狀語(如“提前備足”)、目的狀語(如“為活動備足”)構成偏正結構。
“備足”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èi zú,其核心含義是“齊全、完備”,指事物或條件準備充分、無一缺失。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該詞:
詞義解析
“備”表示“具備、準備”,“足”表示“充足、足夠”。二者結合強調“完全齊備,無遺漏” 的狀态。
例如:物資備足、條件備足。
古代用法
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寇恂傳》:“寇恂文武備足,有牧人禦衆之才。” 意為寇恂的文才武略均完備,具備治理民衆的能力。
物品齊備
多用于描述物資、資源等已充分準備,如:“倉庫中糧食備足,足以應對災年。”
條件或能力完備
可引申為某人的才能、條件完全符合需求。如北魏郦道元《水經注》記載:“石上魚形鱗鬐首尾,宛若刻畫,魚形備足。” 形容石紋的細節完整逼真。
“備足”既可用于具體事物的完備,也可形容抽象條件的充分,屬于書面化表達,常見于正式或曆史文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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