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寫政令、盟會的文辭。《論語·憲問》:“為命, 裨諶 草創之, 世叔 讨論之,行人 子羽 修飾之, 東裡 子産 潤色之。” 邢昺 疏:“命,謂政命盟會之辭也。”
“為命”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兩重含義:
本義與典籍用例
“為命”最早見于《論語·憲問》:“為命,裨谌草創之。”此處“為命”指代古代諸侯國之間拟定外交辭令的行為,強調通過嚴謹的文書制定維系國家關系(來源:《論語譯注》,中華書局)。漢代鄭玄注“命”為“盟會之辭”,表明其核心含義與政治、外交活動中的文書創制密切相關。
詞義擴展與權威釋義
《漢語大詞典》釋“為命”為“撰寫政令或文書”,突顯其動詞性特征,例如:“兩國交戰時,使者為命以通情實”(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現代漢語中,該詞的使用場景逐漸收窄,多用于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形容對重要文本的起草與審定過程。
需特别說明的是,“為命”在當代日常語言中已非常用詞彙,其語義理解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避免與現代漢語中的“任命”“使命”等詞混淆。
“為命”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來源于《論語》等經典文獻,以下是詳細解釋:
“為命”指撰寫政令或盟會文辭的行為。這一釋義在《論語·憲問》中有明确記載:“為命,裨谌草創之,世叔讨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裡子産潤色之。”邢昺注解為:“命,謂政命盟會之辭也”,即指外交文書或政治文件的起草。
構詞法
古典應用
該詞常出現在先秦文獻中,如鄭國子産主持外交文書撰寫時,需經過草拟→研讨→修飾→潤色四道工序,體現古代文書制定的嚴謹性。
需注意與成語“相依為命”區分:
該詞現已罕見于日常用語,主要適用于:
建議通過《漢典》《論語集解》等權威典籍查閱詳細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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