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好别人以求自己安身。《呂氏春秋·似順》:“夫順令以取容者,衆能之,而況 鐸 ( 尹鐸 )歟?” 高誘 注:“容,説(悅)也。”《新唐書·文藝傳下·崔元翰》:“﹝ 元翰 ﹞性剛褊,不能取容於時,孤特自恃。” 清 洪昇 《長生殿·獻飯》:“不料 姚 ( 姚崇 )、 宋 ( 宋璟 )亡後,滿朝臣宰一味貪位取容。”
取容
“取容”是漢語複合詞,由“取”和“容”二字構成,核心含義為通過迎合他人以換取寬容、接納或好感,多含貶義,強調為自保或謀利而放棄原則的妥協行為。
本義為“拿取”,引申為“求得”“獲取”。此處指主動謀求某種結果。
本義為“容納”“包容”,引申為“寬容”“悅納”。此處指他人對自己的接納态度。
二字組合後,“取容”即“謀求被他人包容”,隱含刻意讨好之意。
指通過奉承、順從或犧牲自我立場來換取他人的寬容或青睐,常見于權力不對等的關系中(如臣子對君主、下屬對上級)。
含明顯貶義,暗含批判性,強調行為者的怯懦、無原則或功利性。
如“苟且取容”(《史記·李斯列傳》)形容為自保而違心附和;“取容當世”批評迎合世俗價值觀的行為。
釋義為“讨好别人以求安身”,引《史記·郦生陸賈列傳》“行不苟合,義不取容”為例,凸顯其與正直品行的對立。
标注“取容”屬貶義,釋作“曲從讨好,取悅于人”,并引《呂氏春秋》“持祿取容”說明其與利益捆綁的特性。
該詞多出現于批判性文本,如:
《漢書·賈誼傳》斥責臣子“取容媚上”導緻朝綱敗壞。
魯迅雜文曾諷喻文人“取容于權貴”喪失風骨,體現其道德批判價值。
來源說明:
“取容”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為通過讨好他人來求得自身安身或接納,通常帶有貶義色彩,強調為生存或利益而放棄原則。以下是詳細解析:
“取容”強調通過讨好他人換取生存空間,多含負面評價。需注意結合語境區分其與中性詞“包容”的差異。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呂氏春秋》《漢書》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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