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稱奴仆的女兒為婢者。 南朝 宋 劉敬叔 《異苑》卷六:“ 廬陵 人 郭慶之 ,有家生婢,名 採薇 ,年少有美色。”亦作“ 家生婢子 ”。 晉 幹寶 《搜神記》卷十九:“都尉令長,并共患之。然氣厲不息。共請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養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6*口。蛇出,吞嚙之。”參見“ 家生 ”。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家生婢漢語 快速查詢。
家生婢是漢語古語詞,指奴婢在主人家所生的女兒,其身份仍為婢女。該詞反映了古代社會的人身依附關系,常見于唐宋至明清文獻。以下從權威辭書角度分項解析:
字面定義
《漢語大詞典》釋為:“舊時稱奴婢在主人家所生之女”。其中“家生”指在主人家庭内出生,“婢”即女仆,強調其世代為奴的屬性。
身份特征
據《辭源》考釋,家生婢自出生即隸屬主家,不得脫籍。其婚配權由主人支配,常被指配給“家生奴”(男奴之子)或外售為婢,體現封建奴役制度的世襲性。
曆史源流
此制可溯至秦漢“奴産子”,唐代法律明文規定“奴婢所産,世代為奴”(《唐律疏議·戶婚》)。宋代《名公書判清明集》載有家生婢訴訟案例,印證其普遍性。
與“買婢”的區别
區别于外購婢女(如“契買婢”),家生婢因自幼長于主家,多承擔貼身侍奉等要職,但法律地位更低。《大清律例·戶律》規定:“家生奴婢,視同主家財産”,無獨立人身權。
文獻用例
明代《醒世恒言·賣油郎獨占花魁》中“我家生婢春梅”即典型例證。清代《紅樓夢》雖未直用該詞,但襲人(家生奴之女)的身份設定與之契合。
現代語義弱化
隨着奴婢制度消亡,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标注為“舊時用語”,今僅存于曆史研究及文學作品中。
參考文獻
“家生婢”是中國古代對特定身份女性的稱謂,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
基本定義
“家生婢”指舊時奴仆的女兒仍繼續在主人家庭中充當婢女的情況。這類婢女的身份具有世代延續性,即父母為奴仆,子女也繼承其身份。
曆史背景與文獻記載
該詞最早見于晉代幹寶《搜神記》,文中提到地方官員為平息災禍,尋找“家生婢子”(即家生婢)和有罪之家的女兒作為祭品。南朝劉敬叔的《異苑》也記載了相關實例,如婢女採薇因出身奴仆家庭而被稱作家生婢。
與“家生婢子”的關系
“家生婢子”是“家生婢”的同義詞,兩者可互換使用,均指向奴仆後代被迫延續奴婢身份的現象。這一稱謂反映了古代社會階層固化和人身依附關系的嚴苛。
社會意義
該詞揭示了古代奴婢制度的殘酷性:奴仆不僅自身無人身自由,其子女也被視為主人的財産,無法脫離原有身份。這種現象在《搜神記》等文獻中成為反映社會矛盾的重要素材。
總結來看,“家生婢”不僅是古代對特定奴婢群體的稱謂,更是封建等級制度的縮影。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搜神記》卷十九、《異苑》卷六等原始文獻。
把憑邊屆辯要箄籃伯啚猜擾差操沖壓除息萃取村言倒帳耋耄堆冰蒽醌染料汾鼎縫腋斧扆骭瘍管領花工狟狟浃浴勁拔痀慺峻除铿鈜寬減枯淚例物辘軸履窮緑醑耄荒茂齡蜜蜂窩内遷女兒茶抛調輕偎低傍鶈鸎犬馬壬佞桑榆煖三頭沙鴿賞不踰時上歲數神旌蛇形使性師昭所拟貪懦鐵樹花開外科萬能表卧榻之側獻行邪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