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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殇的意思、嫁殇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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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殇的解释

(1).谓男女夭亡后,生者为之议婚,嫁女而合葬之。《周礼·地官·媒氏》:“禁迁葬者与嫁殤者。”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嫁殤者,谓嫁死人也。” 贾公彦 疏:“嫁殤者,生年十九已下而死,死乃嫁之。” 孙诒让 正义:“此谓生时本无昏议,男女两殤,因嫁而合葬之。”《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十三年》:“ 操 幼子 仓舒 卒, 操 伤惜之甚。司空掾 邴原 女早亡, 操 欲求与 仓舒 合葬, 原 辞曰:‘嫁殤,非礼也。’”

(2).指为受聘后夭亡的女子行嫁礼和合葬。 清 张惠言 《江安甫葬铭》:“聘妻 吴氏 ,先二年死,年十有七。 歙 俗嫁殤,以其丧归 江氏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嫁殇是中国古代社会特有的婚俗现象,专指为未婚早逝者举行的冥婚仪式,又称“冥配”或“鬼婚”。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五方面:

  1. 词语结构解析

    “嫁”指女子婚配行为,“殇”原义为未成年而亡(《汉语大词典·歹部》)。组合后特指为夭折男女缔结的婚姻关系,体现古人“生死同礼”的生死观。

  2. 历史形态特征

    该习俗最早见于《周礼·地官》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郑玄注称“生时非夫妇,死而葬相从”。主要形式包含:夭亡男女合葬、生者与死者结亲、亡者之间婚配三种类型,尤以宋代“鬼媒人”职业化为典型表现。

  3. 文化心理机制

    源于原始灵魂不灭观念,古人认为未成婚者亡故后会在阴间孤苦,《太平广记》载“女死必有所归依,嫁殇之礼也”。通过象征性婚礼满足家族延续香火、安抚亡灵的双重需求。

  4. 文献实证体系

    除《周礼》外,《元典章》三十三卷明确禁止“嫁殇”行为,清代赵翼《陔余丛考》考证该俗“汉末已有之”。现代考古发现如西安唐代李倕墓志铭,记载其13岁夭折后与侯莫陈氏冥婚的实例。

  5. 现代研究视角

    当代民俗学研究认为,嫁殇现象折射出古代宗法制度下“成人礼”的补偿机制,通过婚姻仪式使夭亡者获得社会身份认同。此俗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而消亡,现仅存于个别地区文化记忆之中。

网络扩展解释

“嫁殇”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含义需结合古代婚俗和文献记载来理解。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核心词义

  1. 传统婚俗概念
    “嫁殇”指古代为夭折的未婚男女举办婚礼并合葬的习俗。根据《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古时禁止“迁葬”与“嫁殇”。

    • 情形一:男女未满19岁夭折(古称“殇”),生前无婚约,死后由亲属议婚,将女子嫁予亡者并合葬。
    • 情形二:女子已受聘但未成婚便夭亡,亲属为其行嫁礼,与亡故未婚夫合葬。
  2. 字义溯源

    • 嫁:原指出嫁,此处引申为“完成婚姻仪式”。
    • 殇:指未成年夭折(《说文解字》以“年十九至十六死为长殇,十五至十二死为中殇,十一至八岁死为下殇”)。

二、历史背景与文献依据

  1. 礼制规范
    这一习俗曾见于《周礼》,但被明确禁止。郑玄注:“嫁殇者,谓嫁死人也”,贾公彦疏解为“生时无婚议,死后强为联姻”。
  2. 社会意义
    古人认为夭折者魂魄无所归依,通过“嫁殇”使其在冥界成家,体现对亡者的哀思与宗族延续的观念。

三、现代语境中的延伸解读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女子嫁人后的悲伤”,可能是对字面的误读或引申。此说法缺乏文献依据,需注意与传统含义区分。

四、相关概念辨析

“嫁殇”是古代针对夭折者的一种特殊婚葬仪式,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其文化内涵,现代使用时应避免与字面引申义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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