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過為已甚”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guò wéi yǐ shèn,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指做事或行為過分,超過了適當的限度。具體釋義為:
該成語最早出自《孟子·離婁下》中的名句:“仲尼不為已甚者”(孔子不做過分的事)。現代使用中,毛澤東在《為皖南事變發表的命令和談話》中曾引用此語,表達克制态度。
“過為已甚”強調行事需把握分寸,避免極端,其出處和現代應用均體現了對“適度”的重視。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孟子》原文或權威詞典釋義。
《過為已甚》是一個成語,意為做事情過分,過于。指某種事情已經到了不該再繼續的地步,已經超過了適當的程度。
《過為已甚》的拆分部首是“過、已、甚”,其中,“過”的拆分部首是“辶”;“已”的拆分部首是“人”;“甚”的拆分部首是“甘”。它們的總筆畫數分别為“4”、“3”和“9”。
《過為已甚》是出自《論語·雍也》的語段。“已”是一個古代助詞,表示完畢、到了某個狀态。句中“過”為動詞,表示過分。後來這個成語逐漸形成并引用廣泛。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過為已甚」。
在古時候,《過為已甚》這個成語的漢字寫法有所差異。例如,“過”在古代有時寫作“過”或“蹧”,“已”有時寫作“己”,“甚”有時寫作“脤”或“膻”。
1. 他對待員工的要求真是過為已甚,大家都感到很吃不消。
2. 在這個問題上,你做得太過為已甚了,應該適當放寬一些。
過分、為所欲為、已經、甚至
過度、過分、過火
適度、適當、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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